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376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2〕120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376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2〕120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自治区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1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第十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候选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本届表彰活动将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通报表扬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名额分配方案,我区可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2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个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1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参加全国评选。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各盟市”)负责本地区相关单位的推荐工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和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行业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推荐工作。各盟市可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和2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个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和1名候选个人;各行业部门可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和1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个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和1名候选个人。中央驻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同时,要聚焦自治区重点优势产业,围绕自治区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等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优先推荐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推荐对象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技术技能水平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优先推荐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以及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推荐对象应从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单位中择优推荐。候选单位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技能人才培育成绩突出。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单位。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推荐对象应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等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应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术高超、技艺精湛,在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表现。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个人。
三、申报和评选推荐程序
(一)各盟市、各行业部门按照推荐分配名额数量和上述评选条件规定,择优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并组织推荐对象按照相应申报表格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各盟市、各行业部门推荐的候选对象材料进行评选,排出候选人和候选单位推荐顺序,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盟市、各行业部门要指导推荐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做好相关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自治区经济发展需求产业、新兴产业,组织推荐工作。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现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退休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各盟市、各行业部门对推荐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须分别排出优先顺序,并形成书面《推荐报告》,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个人荣誉的不再申报同类奖项。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重复推荐申报者将视为无效推荐申报。
(三)各盟市、各行业部门要以做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宣传国家、自治区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高技能人才的劳动成果和先进事迹,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四)各盟市、各行业部门要在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围绕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等工作,组织有关媒体做好宣传,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奖项申报人、申报单位可提交相关业绩材料,推荐单位及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业绩材料进行真实性核验,对相关复印材料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有效印章。各奖项相关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黑白打印(复印,照片页可彩色打印),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楚清晰,材料封面统一为白色,不加修饰,申报推荐表和相关业绩材料请简单分开胶装。
(五)各盟市、各行业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7月8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员相关信息(见附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具体负责人员要在7月29日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推荐候选人、候选单位相关材料,文稿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纸质材料通过邮政ems邮寄(确保7月29日前邮寄到)。
各奖项相关表格请从www.mohrss.gov.cn和http://chinajob.mohrss.gov.cn下载。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传 真:(0471)6944622
电子邮箱:nmgrstzjc@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317室
邮政编码:010055
附件:第十六届表彰工作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回执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6日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376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2〕120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自治区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1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第十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候选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本届表彰活动将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通报表扬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名额分配方案,我区可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2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个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1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参加全国评选。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各盟市”)负责本地区相关单位的推荐工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和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行业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推荐工作。各盟市可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和2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个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和1名候选个人;各行业部门可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和1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个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和1名候选个人。中央驻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同时,要聚焦自治区重点优势产业,围绕自治区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等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优先推荐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推荐对象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技术技能水平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优先推荐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以及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推荐对象应从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单位中择优推荐。候选单位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技能人才培育成绩突出。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单位。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推荐对象应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等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应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术高超、技艺精湛,在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表现。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个人。
三、申报和评选推荐程序
(一)各盟市、各行业部门按照推荐分配名额数量和上述评选条件规定,择优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并组织推荐对象按照相应申报表格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各盟市、各行业部门推荐的候选对象材料进行评选,排出候选人和候选单位推荐顺序,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盟市、各行业部门要指导推荐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做好相关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自治区经济发展需求产业、新兴产业,组织推荐工作。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现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退休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各盟市、各行业部门对推荐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须分别排出优先顺序,并形成书面《推荐报告》,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个人荣誉的不再申报同类奖项。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重复推荐申报者将视为无效推荐申报。
(三)各盟市、各行业部门要以做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宣传国家、自治区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高技能人才的劳动成果和先进事迹,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四)各盟市、各行业部门要在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围绕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等工作,组织有关媒体做好宣传,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奖项申报人、申报单位可提交相关业绩材料,推荐单位及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业绩材料进行真实性核验,对相关复印材料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有效印章。各奖项相关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黑白打印(复印,照片页可彩色打印),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楚清晰,材料封面统一为白色,不加修饰,申报推荐表和相关业绩材料请简单分开胶装。
(五)各盟市、各行业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7月8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员相关信息(见附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具体负责人员要在7月29日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推荐候选人、候选单位相关材料,文稿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纸质材料通过邮政ems邮寄(确保7月29日前邮寄到)。
各奖项相关表格请从www.mohrss.gov.cn和http://chinajob.mohrss.gov.cn下载。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传 真:(0471)694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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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317室
邮政编码:0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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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6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自治区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1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第十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候选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本届表彰活动将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通报表扬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名额分配方案,我区可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2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个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1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参加全国评选。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各盟市”)负责本地区相关单位的推荐工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和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行业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推荐工作。各盟市可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和2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个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和1名候选个人;各行业部门可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和1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个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和1名候选个人。中央驻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同时,要聚焦自治区重点优势产业,围绕自治区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等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优先推荐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推荐对象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技术技能水平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优先推荐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以及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推荐对象应从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单位中择优推荐。候选单位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技能人才培育成绩突出。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单位。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推荐对象应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等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应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术高超、技艺精湛,在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表现。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个人。
三、申报和评选推荐程序
(一)各盟市、各行业部门按照推荐分配名额数量和上述评选条件规定,择优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并组织推荐对象按照相应申报表格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各盟市、各行业部门推荐的候选对象材料进行评选,排出候选人和候选单位推荐顺序,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盟市、各行业部门要指导推荐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做好相关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自治区经济发展需求产业、新兴产业,组织推荐工作。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现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退休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各盟市、各行业部门对推荐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须分别排出优先顺序,并形成书面《推荐报告》,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个人荣誉的不再申报同类奖项。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重复推荐申报者将视为无效推荐申报。
(三)各盟市、各行业部门要以做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宣传国家、自治区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高技能人才的劳动成果和先进事迹,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四)各盟市、各行业部门要在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围绕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等工作,组织有关媒体做好宣传,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奖项申报人、申报单位可提交相关业绩材料,推荐单位及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业绩材料进行真实性核验,对相关复印材料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有效印章。各奖项相关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黑白打印(复印,照片页可彩色打印),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楚清晰,材料封面统一为白色,不加修饰,申报推荐表和相关业绩材料请简单分开胶装。
(五)各盟市、各行业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7月8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员相关信息(见附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具体负责人员要在7月29日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推荐候选人、候选单位相关材料,文稿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纸质材料通过邮政ems邮寄(确保7月29日前邮寄到)。
各奖项相关表格请从www.mohrss.gov.cn和http://chinajob.mohrss.gov.cn下载。
联 系 人:庞东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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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