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646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发〔2013〕71号 |
成文日期 | 2013-06-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646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发〔2013〕71号 |
成文日期 | 2013-06-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严格审批交通运输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2〕21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了保证职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和驾驶安全,凡交通运输企业申 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各地要严格按照《劳动法》、原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关于认真做好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劳社办字[2008]112号)的有关规定,谨慎审批大客车的驾驶岗位。交通运输企业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应当与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同时,要采用集中休息和轮休、调休等方式,切实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交通运输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6月17日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646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发〔2013〕71号 |
成文日期 | 2013-06-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严格审批交通运输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 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2〕21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了保证职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和驾驶安全,凡交通运输企业申 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各地要严格按照《劳动 法》、原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 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关于认真做好企业实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劳社办字 [2008]112号)的有关规定,谨慎审批大客车的驾驶岗位。交通运输企 业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应当与工会、职工代 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同时,要采用集中休息和轮休、调休等方式,切实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交通运输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6月17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2〕21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了保证职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和驾驶安全,凡交通运输企业申 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各地要严格按照《劳动法》、原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关于认真做好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劳社办字[2008]112号)的有关规定,谨慎审批大客车的驾驶岗位。交通运输企业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应当与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同时,要采用集中休息和轮休、调休等方式,切实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交通运输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