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577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3〕14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8-2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577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3〕14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8-2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组织观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定于2023年9月16日—20日,在天津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根据《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3〕40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将组织观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5日—20日
二、活动地点
(一)开幕式:国家会展中心(天津)s9馆;
(二)比赛: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及分赛场;
(三)技能展示交流活动:国家会展中心(天津)s9、s10馆;
(四)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评选活动:国家会展中心(天津)s16馆;
(五)闭幕式:天津奥林匹克中心体育馆、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体育馆。
三、观摩人员范围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同志和负责竞赛工作相关人员,以及承担展示交流、集训任务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
四、其他事项
(一)各盟市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见附件1),负责与自治区代表团对接参赛选手、裁判、展示交流项目或观摩人员相关事宜,妥善处理观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各盟市观摩人员与参赛人员住同一酒店(天津极地海洋酒店),自治区统一安排。观摩人员住宿费、餐费、交通费自理。
(三)各盟市观摩人员原则不得超过10人,并需为每位观摩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请各盟市于8月30日下班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内蒙古代表团观摩人员回执表》(见附件2)发送至内蒙古代表团观摩组(邮箱:935768470@qq.com)。逾期或后续增派的观摩人员,自治区不再安排对接联络工作。
(四)各盟市要高度重视健康防疫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健康防疫政策相关要求,要注意饮食卫生,确保人身健康安全。
观摩组联系人:
杨禄 13848149179 李俊峰 13019500802
郝志荣 13674758688
布展组联系人:
杨文利 18148388525
附件:1.各盟市联络员回执表
2.内蒙古代表团观摩人员回执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577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3〕14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8-2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组织观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定于2023年9月16日—20日,在天津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根据《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3〕40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将组织观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5日—20日
二、活动地点
(一)开幕式:国家会展中心(天津)s9馆;
(二)比赛: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及分赛场;
(三)技能展示交流活动:国家会展中心(天津)s9、s10馆;
(四)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评选活动:国家会展中心(天津)s16馆;
(五)闭幕式:天津奥林匹克中心体育馆、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体育馆。
三、观摩人员范围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同志和负责竞赛工作相关人员,以及承担展示交流、集训任务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
四、其他事项
(一)各盟市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见附件1),负责与自治区代表团对接参赛选手、裁判、展示交流项目或观摩人员相关事宜,妥善处理观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各盟市观摩人员与参赛人员住同一酒店(天津极地海洋酒店),自治区统一安排。观摩人员住宿费、餐费、交通费自理。
(三)各盟市观摩人员原则不得超过10人,并需为每位观摩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请各盟市于8月30日下班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内蒙古代表团观摩人员回执表》(见附件2)发送至内蒙古代表团观摩组(邮箱:935768470@qq.com)。逾期或后续增派的观摩人员,自治区不再安排对接联络工作。
(四)各盟市要高度重视健康防疫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健康防疫政策相关要求,要注意饮食卫生,确保人身健康安全。
观摩组联系人:
杨 禄 13848149179 李俊峰 13019500802
郝志荣 13674758688
布展组联系人:
杨文利 18148388525
附件:1.各盟市联络员回执表
2.内蒙古代表团观摩人员回执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定于2023年9月16日—20日,在天津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根据《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3〕40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将组织观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5日—20日
二、活动地点
(一)开幕式:国家会展中心(天津)s9馆;
(二)比赛: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及分赛场;
(三)技能展示交流活动:国家会展中心(天津)s9、s10馆;
(四)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评选活动:国家会展中心(天津)s16馆;
(五)闭幕式:天津奥林匹克中心体育馆、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体育馆。
三、观摩人员范围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同志和负责竞赛工作相关人员,以及承担展示交流、集训任务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
四、其他事项
(一)各盟市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见附件1),负责与自治区代表团对接参赛选手、裁判、展示交流项目或观摩人员相关事宜,妥善处理观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各盟市观摩人员与参赛人员住同一酒店(天津极地海洋酒店),自治区统一安排。观摩人员住宿费、餐费、交通费自理。
(三)各盟市观摩人员原则不得超过10人,并需为每位观摩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请各盟市于8月30日下班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内蒙古代表团观摩人员回执表》(见附件2)发送至内蒙古代表团观摩组(邮箱:935768470@qq.com)。逾期或后续增派的观摩人员,自治区不再安排对接联络工作。
(四)各盟市要高度重视健康防疫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健康防疫政策相关要求,要注意饮食卫生,确保人身健康安全。
观摩组联系人:
杨禄 13848149179 李俊峰 13019500802
郝志荣 13674758688
布展组联系人:
杨文利 18148388525
附件:1.各盟市联络员回执表
2.内蒙古代表团观摩人员回执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