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3-0131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2〕189号
成文日期 2022-11-07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3-0131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2〕189号
成文日期 2022-11-07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 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 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复评和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1 15:55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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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对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和就业技能培训品牌的动态管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提升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自治区定于2022年11月8日-25日开展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复评工作和2022年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征集工作

现将《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复评工作方案》、《2022年自治区级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征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各盟市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细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复评及征集工作有序开展,并于11月25日期前完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附件1.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复评工作方案

  2.2022年自治区级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征集

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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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 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 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复评和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对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和就业技能培训品牌的动态管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提升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自治区定于2022年11月8日-25日开展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复评工作和2022年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征集工作。
  现将《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复评工作方案》、《2022年自治区级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征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盟市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细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复评及征集工作有序开展,并于11月25日期前完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附件1.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复评工作方案
    2.2022年自治区级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征集
     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7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对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和就业技能培训品牌的动态管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提升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自治区定于2022年11月8日-25日开展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复评工作和2022年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征集工作

现将《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复评工作方案》、《2022年自治区级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征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各盟市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细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复评及征集工作有序开展,并于11月25日期前完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附件1.全区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复评工作方案

  2.2022年自治区级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征集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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