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3-0120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3〕41号
成文日期 2023-02-28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3-0120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3〕41号
成文日期 2023-02-28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公布2023年全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16: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字体:  】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驻呼和浩特地区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单位、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申报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58号)要求,经申报单位申请,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自治区各部门、企业推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无异议,现对2023年全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自治区有关部门、企业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年)>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49号)有关规定,指导2023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单位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附件:2023年全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2月28日 


一键下载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3-0120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3〕41号
成文日期 2023-02-28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j9国际站登录

发布时间:2023-02-28 16: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公布2023年全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驻呼和浩特地区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单位、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申报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58号)要求,经申报单位申请,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自治区各部门、企业推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无异议,现对2023年全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自治区有关部门、企业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年)>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49号)有关规定,指导2023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单位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附件:2023年全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2月28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驻呼和浩特地区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单位、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申报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58号)要求,经申报单位申请,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自治区各部门、企业推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无异议,现对2023年全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自治区有关部门、企业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年)>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49号)有关规定,指导2023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单位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附件:2023年全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2月28日 


相关文档: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