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248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函〔2022〕15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248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函〔2022〕15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转发关于承接《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任务(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承接<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任务(项目)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技工院校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本地区发改、财政、教育、国资等部门协调配合,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结合本地区技工教育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需要,广泛动员辖区内技工院校积极承接规划项目。
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技工院校认真全面梳理《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人社部发〔2021〕30号)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技工院校现有优势,确定可承接的第一批重点工作任务(项目)。
三、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6月20日前,将本地区《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任务(项目)承接意向表》电子文档和纸质盖章件汇总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16日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248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函〔2022〕15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转发关于承接《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任务(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承接<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任务(项目)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2〕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技工院校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本地区发改、财政、教育、国资等部门协调配合,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结合本地区技工教育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需要,广泛动员辖区内技工院校积极承接规划项目。
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技工院校认真全面梳理《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人社部发〔2021〕30号)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技工院校现有优势,确定可承接的第一批重点工作任务(项目)。
三、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6月20日前,将本地区《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任务(项目)承接意向表》电子文档和纸质盖章件汇总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16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承接<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任务(项目)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技工院校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本地区发改、财政、教育、国资等部门协调配合,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结合本地区技工教育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需要,广泛动员辖区内技工院校积极承接规划项目。
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技工院校认真全面梳理《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人社部发〔2021〕30号)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技工院校现有优势,确定可承接的第一批重点工作任务(项目)。
三、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6月20日前,将本地区《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任务(项目)承接意向表》电子文档和纸质盖章件汇总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