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245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6-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245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6-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组织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 等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组织技工院校等机构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2022年6月1日-30日开展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院校”)“安全生产进校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2022年6月1日-10日,组织辖区内技工院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校园”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要求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集中开展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法学习。
(二)2022年6月11日-16日,组织辖区内技工院校开展“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和“我是安全吹哨人”活动,院校主要负责人发出“校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倡议”,开展专题讲座;抽查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三)2022年6月-12月,组织辖区内院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做好校园安全、师生生产实习、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院校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内政字〔2021〕13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内安委办明电〔2022〕11号)有关要求,将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指导辖区内院校全面做好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安全、交通道路安全、财产安全、实习实训安全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指导院校调整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无死角。
(二)各地要协助辖区内院校邀请当地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交警、卫生健康等部门相关人员进入校园,共同做好本次“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各院校可采取专题讲座、公开课、海报板报、知识竞答、培训辅导、主题演讲、班团会、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方式,多维度面向师生(学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三)各地要在6月19日前,将组织本地区院校开展活动情况(见附件)汇总统计后通过人社协同oa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附件:2022年度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6日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245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6-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组织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
等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组织技工院校等机构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2022年6月1日-30日开展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院校”)“安全生产进校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2022年6月1日-10日,组织辖区内技工院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校园”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要求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集中开展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法学习。
(二)2022年6月11日-16日,组织辖区内技工院校开展“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和“我是安全吹哨人”活动,院校主要负责人发出“校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倡议”,开展专题讲座;抽查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三)2022年6月-12月,组织辖区内院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做好校园安全、师生生产实习、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院校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内政字〔2021〕13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内安委办明电〔2022〕11号)有关要求,将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指导辖区内院校全面做好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安全、交通道路安全、财产安全、实习实训安全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指导院校调整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无死角。
(二)各地要协助辖区内院校邀请当地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交警、卫生健康等部门相关人员进入校园,共同做好本次“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各院校可采取专题讲座、公开课、海报板报、知识竞答、培训辅导、主题演讲、班团会、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方式,多维度面向师生(学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三)各地要在6月19日前,将组织本地区院校开展活动情况(见附件)汇总统计后通过人社协同oa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附件:2022年度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6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组织技工院校等机构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2022年6月1日-30日开展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院校”)“安全生产进校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2022年6月1日-10日,组织辖区内技工院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校园”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要求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集中开展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法学习。
(二)2022年6月11日-16日,组织辖区内技工院校开展“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和“我是安全吹哨人”活动,院校主要负责人发出“校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倡议”,开展专题讲座;抽查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三)2022年6月-12月,组织辖区内院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做好校园安全、师生生产实习、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院校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内政字〔2021〕13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内安委办明电〔2022〕11号)有关要求,将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指导辖区内院校全面做好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安全、交通道路安全、财产安全、实习实训安全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指导院校调整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无死角。
(二)各地要协助辖区内院校邀请当地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交警、卫生健康等部门相关人员进入校园,共同做好本次“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各院校可采取专题讲座、公开课、海报板报、知识竞答、培训辅导、主题演讲、班团会、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方式,多维度面向师生(学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三)各地要在6月19日前,将组织本地区院校开展活动情况(见附件)汇总统计后通过人社协同oa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附件:2022年度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