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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25 23:3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十二、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及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和组织实施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区(回区)工作政策。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1.与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2.与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的有关职责分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政策制定上,a类人员的政策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制定。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组织实施上,继续使用现有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负责管理维护;继续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专家局联合印制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和b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两部门发放工作许可前均应会签移民管理部门。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内设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 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开发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牧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 自治区表彰奖励办公室)、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基金资金监管局、仲裁信访处、劳动监察局、政务服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厅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7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2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3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家。

从2023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7家,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保障中心、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详细情况见表: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保障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就业呈稳中向好发展态势。1—12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1.87万人,完成国家、自治区年度计划的121.5%、109.4%,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一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深化“创业内蒙古”“技能内蒙古”“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促进重点群体就业”“重点项目助推就业”5项行动,出台《贯彻实施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零工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等9个政策文件,强化政策落实和就业服务,开展全区稳就业政策落实督查和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整治、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二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启动实施了高校毕业生政策性统筹就业计划和促进市场就业计划,征集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基层服务项目招募和国有企业招聘等政策性岗位;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加大“1131”服务帮扶力度,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4.97万人,目前已就业4.43万人。扎实开展“春暖农民工”专项活动和“春风行动”,持续深化京蒙劳务协作,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60.05万人,完成自治区年度计划240万人的108.8%。精准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13.13万人,完成自治区年度计划6万人的218.9%;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26万人,完成自治区年度计划5万人的145.2%。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深化“技能内蒙古行动”,聚焦自治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链职业培训需求,大规模开展重点群体专项职业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44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1.8%。集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职业培训机构大起底、培训质量大检查”专项行动,保证资金安全、提升培训质效。四是做实公共就业服务。组织春、秋两季大型招聘会为引领的“2 n”系列活动,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2536场,提供就业岗位196.6万个次,达成就业意向14.2万人次。配备就业服务专员1172人,建设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204个,让人社服务直达群众家门口。

(二)深入实施社会保障改革提质工程,社会保障制度平稳运行。一是抓改革。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各项工作,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失业保险基金实现自治区级统筹,工伤保险基金实现全区“六统一”。规范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备案全区标准化建设。二是促扩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精准识别未参保对象,引导未参保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牧民、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截至12月底,全区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人数分别为1747.7万、361.79万、329.32万,较2022年末分别增加53.88万、11.9万、20.89万。三是保发放。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积极落实新退休人员养老金预发机制,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做到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国家部署,完成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标工作。四是强管理。出台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和就业补助资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持续开展人社领域基金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采用自查、互查、抽查相结合手段开展风险排查,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欺诈骗领、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和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补助金等行为,坚决防范基金“跑冒滴漏”。五是优服务。积极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加快业务财务一体化,建成待遇资格数据服务平台,开发运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监控系统,持续扩大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和场景。

(三)深入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人才人事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强化人才政策体系。围绕完成好自治区“五大任务”,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实施方案》,提出26项人才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引进、激励、保障机制,提升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这项工程与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并列,作为内蒙古人才方面的两项工程列入中组部备案。二是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破“四唯”、立“新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出台25个序列、56个专业的评审条件,对自治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人才、乡村振兴一线人才、医务人员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政策。继续下放职称评审权,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达到70家。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部署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工作,组织实施“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3个项目入选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三是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精心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举办全区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开展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活动。新增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9个,并给予资金支持。扎实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30家,评出首批特级技师、首席技师25人,全区新增高技能人才5.9万人次。四是强化人才引进工作。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和发展方向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加大专项引才力度,通过举办“人才服务创新发展专场对接会”、“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引才招聘会等方式,自治区本级引进博士231名。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项目,建成呼和浩特市、包头市2家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五是强化事业单位管理。顺利完成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允许提前使用今年12月底前退休职工编制,设定不低于70%的岗位用于招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创新开展“1 n”补充招聘和“云招聘”有机结合。扎实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规范管理,全面落实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四)深入实施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工程,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劳动关系治理。扎实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建立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意见》,依法开展新就业形态专项劳动保障监察,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等5个市开展了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并拓展到全区12个盟市。二是严格劳动监察执法。组织开展“人社工作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监察执法行动”,围绕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依法依规用工等方面,深入企业4687家、发现问题2090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采取地毯式排查 重点式督查 “双随机”抽查的工作机制,检查2589户,对发现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加大协商调解力度,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培育自治区级金牌调解组织90家、新业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3家,提高争议源头预防化解能力。开展“流动仲裁庭”下沉基层活动,把仲裁庭设到困难群众和企业的家门口、搬到一线,从“坐等办案”变“流动庭审”,节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成本。四是强化根治欠薪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预防整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改版升级自治区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严格落实“双驻双查”、限时办理等制度,农牧民工工资发放得到有效保障。做好国务院对自治区政府2022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工作。

(五)深入实施人社政务服务创优提质工程,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一是优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创新开展“人社干部手拉手结对联系基层”活动,结对工作人员带着政策清单、服务清单,下沉基层一线找问题、察民情、访民意。制定了《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从助力企业招才引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等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举措,为企业提供全链条的人社服务,组织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走企业访需求”“走流程优服务”,全区设置1909名人社服务专员,一对一服务企业1.5万家,回应企业诉求4226条,解决用工需求7.4万人。二是巩固扩大“两优”专项行动成果。主动对标先进地区服务标准,最大限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放权力”,46项权力中的32项实现下放,34项服务实现“零材料”办理,63项服务仅需1个材料,106项服务压减时限1317个工作日,切实做到能放尽放、能简尽简、能压尽压,经过本轮压减后,人社服务办理事项均优于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切实做到“放”出活力,“减”出效率,“服”出成效。三是持续创新服务模式。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聚焦市场主体开办设立、招用员工、解聘员工、注销登记等环节,将所涉人社服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打包办理”,会同住建、医保、税务等部门,推进“企业招工一件事、灵活就业一件事、退休一件事”集成办理。推进“全区通办”,遴选21项人社服务推进线下全区通办,统一了业务经办标准和办理流程。依托商业银行、邮政等机构,将人社服务事项下沉至基层网点办理,建设社银合作网点157个,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人社业务。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31,679.7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52.00万元,减少-1.10%,变动原因:人事考试院经营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51.07万元,增长4.80%。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31,679.7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30,552.0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99.74万元,增长3.73%,变动原因:一是人员经费追加;死亡丧葬费、抚恤金追加;二是2023年新增草原英才项目资金;三是杰出人才奖励经费增加;四是结转上年三支一扶计划资金;五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820.9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59.41万元,增长77.86%,变动原因:人事考试院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增加。

3.年初结转和结余 306.7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8.08万元,减少 -2.57%,变动原因:消化单位结余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 31,679.7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31,642.4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167.91万元,增长7.36%,变动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政策增加;死亡丧葬费、抚恤金支出增加;二是草原英才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三是杰出人才奖励经费支出增加;四是结转上年三支一扶计划资金支出增加;五是其他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2023年我单位无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47.51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2022年人事考试院结余分配,为经营结余,2023年未发生结余分配事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37.33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结转未拨付的人社部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69.33万元,减少-87.83%,变动原因:2023年完成上年结转结余事项,导致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30,552.09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9,265.33万元,占 95.78%;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833.04万元,占 2.73%;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453.72万元,占 1.49%。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31,642.4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9,744.30万元,占 30.80%;

本年项目支出 21,065.11万元,占 66.5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833.04万元,占 2.63%;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9,425.7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0.42万元,减少-0.47%,变动原因:由于项目支出进度未达到财政序时进度要求,收回部分项目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15.28万元,增长5.43%,变动原因:一是人员经费追加;死亡丧葬费、抚恤金追加;二是2023年新增草原英才项目资金;三是杰出人才奖励经费增加;四是结转上年三支一扶计划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9,425.72万元。与年初预算 29,566.1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9.53%。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206)

科学技术类决算数为512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120万元,其中: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206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60102)年初预算5000万元,支出决算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基础研究(20602)科技人才队伍建设(2060208)年初预算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万元,年初预算30 万元,支出预算120万元 ,完成预算的4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按照工作安排,追加草原英才项目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3212.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33.68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实务(20801) 行政运行 (2080101) 。年初预算1827.55万元,支出预算2050.98万元 ,完成预算的11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 :2023年根据业务工作情况,人社部拨付我厅开展有关工作的业务经费增加。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0102)。年初预算1581.95万元,支出预算1209.39万元,完成预算的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项目支出进度未达到财政序时进度要求,收回部分项目资金;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机关服务(2080103)。年初预算481.68万元,支出预算523.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人员经费追加。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综合业务管理(2080104)。年初预算3262.09万元,支出预算351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追加人事考试院公务员考录相关经费。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就业管理事务(2080106)。年初预算235万元,决算支出234.28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9.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分经费年终未使用,退回自治区财政厅。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080107)。年初预算287万元,决算支出27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分经费年终未使用,退回自治区财政厅。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信息化建设(2080108 )。年初预算62万元, 决算支出6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实际费用支付,剩余经费退回自治区财政厅。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109)。年初预算2340.86万元,决算支出246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人员经费追加。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80112)。年初预算223.04万元,决算支出24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人员经费追加。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引进人才费用(2080116)。年初预算2459万元,决算支出255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追加“草原英才”项目资金。

1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事业运行(2080150)。年初预算410.32万元,决算支出41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人员经费追加。

1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年初预算2228.65万元,决算支出221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实际费用支付,剩余经费退回自治区财政厅。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年初预算482.29万元,支出预算461.24万元,完成预算的9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离退休人员去世,人员经费减少。

1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年初预算213.97万元,支出决算2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离退休人员去世,人员经费减少。

1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年初预算577.2万元,支出决算58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1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年初预算288.6万元,支出决算29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17.就业补助(20807)就业创业服务补贴(2080701)。年初预算1642万元,支出预算1623.25万元,完成预算的9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实际费用支付,剩余经费退回自治区财政厅。

18.就业补助(20807)职业培训补贴(2080702)。年初预算324万元,支出预算310.56万元,完成预算的9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实际费用支付,剩余经费退回自治区财政厅。

19.就业补助(20807)促进创业补贴(2080713)。年初预算2625万元,支出预算1798.8万元,完成预算的6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分工作未能开展,未使用资金年终退回自治区财政厅。

20. 就业补助(2080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80799)。年初预算1893.77万元,支出预算1848.45万元,完成预算的9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工作安排,部分项目延期开展。

21.抚恤(20808) 死亡抚恤(2080801)年初预算0万元, 决算支出31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离退休干部去世,追加抚恤金和丧葬费316.33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428.6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8.5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年初预算134.13万元,支出决算15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行政单位医疗费用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年初预算70.03万元,支出决算7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年初预算195.94万元,支出决算20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增加。

(四)农林水支出(213)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84.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39万元。其中:

农业农村(21301)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130152)年初预算90万元,决算支出8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实际费用支付,剩余经费退回自治区财政厅。

(五)住房保障支出(221)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480.2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9.95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年初预算600.08万元,支出决算58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 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9,262.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8,376.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 88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20,163.0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739.83万元。主要包括:绩效工资44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0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4万元、住房公积金94.14万元。说明:人事考试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3年部分人员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5,861.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2.22万元、印刷费356.97万元、咨询费8万元、手续费94.73万元、水费4.02万元、电费14.23万元、邮电费59.32万元、取暖费32.04万元、物业管理费135.3万元、差旅费418.41万元、维修(护)费468.88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38.21万元、培训费1111.17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劳务费1673.68万元、委托业务费2819.78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福利费1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25.23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17.36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2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9.36万元。说明:一是发放杰出人才奖励资金208万元,二是毕业生求职中央补助经费2109.36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72.2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基本建设支出172.22万元。

(五)资本性支出1071.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997.67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3.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4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76.20万元,支出决算 70.98万元,完成预算的 93.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71.00万元,支出决算 69.50万元,完成预算的 97.89%;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5.20万元,支出决算 1.48万元,完成预算的 28.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因2023年按工作业务实际,公务接待活动较少,因此产生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70.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9.50万元,占 97.92%;公务接待费支出 1.48万元,占 2.0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近两年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所以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9.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4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3 辆,开支内容:人事考试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0.00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人事考试院购置考试考务用车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9.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10万元,增长26.07%,变动原因:2023年机关事务管理局调配公务用车1辆至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4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48万元,接待12 批次,89 人次,开支内容:待人社部等相关工作人员来我厅开展专项工作;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我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67万元,增长82.83%,变动原因:按照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接待活动比2022年增多。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886.23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21.30万元,增长33.28%,变动原因:因办公环境老化,2023年由于增加办公房维修改造费用,导致机关运行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69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232.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82.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378.0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826.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18.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4.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2辆、机要通信用车 2辆、应急保障用车 1辆、执法执勤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1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1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106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 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

组织对“杰出人才奖励项目”1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 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中,对“杰出人才奖励项目”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该项目资金设立依据较为充分、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相符、预算编制与年度目标相适应、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保障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 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的正常运行,推动了自治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了学术水平、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以创新驱动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了2023年制定的工作计划。经过评价专家组考评和综合评价,评价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最终绩效评价分值为95.74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 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共5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人才开发基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8分。全年预算数为1518.53万元,执行数为1518.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安排共计1900万元。按照工作安排,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使用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32号),对申请受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盟市、各单位根据要求及时上报了申请项目。按照基金使用范围,围绕自治区重大战略实施及人才工作需要,重点从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专家智力服务和基础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拟资助项目建议。其中,与以往年度相比,主要是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工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人才引进经费用于博士后人才引进资助工作。核心指标完成情况:(1)人才开发基金个人项目申请总数,目标值大于等于60个,实际完成107个,完成率178%。(2)评选第一层次人选人数,目标值等于30人,实际完成30人,完成率为100%。(3)有效发挥高层次专家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目标值优良中低差优良中低差,实际完成持续发挥优良中低差,分值15,得分1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项目绩效管理意识及绩效指标完整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要充分认识到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性,树立“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意识,完善绩效管理指标、工作方法、管理制度,逐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和能力,形成系统的、符合项目特色的绩效管理体制。

2.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管理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75分。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的审核认定和发布工作;组织召开改革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工作培训会议;赴部分盟市和旗县对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指导。核心指标完成情况:(1)培训人数,目标值大于等于79人,实际完成91人,完成率115%。(2)指导调研人次,目标值等于5人,实际完成5人,完成率为100%。(3)做好薪酬信息公示发挥社会监督薪酬信息公开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10,得分1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项目绩效管理意识及绩效指标完整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要充分认识到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性,树立“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意识,完善绩效管理指标、工作方法、管理制度,逐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和能力,形成系统的、符合项目特色的绩效管理体制。

3.2023年“草原英才”科研项目资金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13分。全年预算数为5030万元,执行数为50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2023年工作安排情况完成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科研支持资金资金3740万元;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资金550万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补贴资金30万元。核心指标完成情况:(1)用于择优兑现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的企业,目标值大于等于20个,实际完成57个,分值5,得分5。(2)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人数,目标值大于等于100人,实际完成110人,分值5,得分5。(3)为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值提高人才素质培养,实际完成提高人才素质培养,分值10,得分8。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项目绩效管理意识及绩效指标完整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做好今后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项目相关工作,最大程度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加强作风建设,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为全区格力为人才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促进全区人事人才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找准服务命脉,培养发挥人才作用。

4.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贴补助资金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69分。全年预算数为546.22万元,执行数为546.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开展春节慰问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组织储备人员12000名,组织完成印刷证书及政策宣传文件、新春慰问。核心指标完成情况:(1)春节慰问次数,目标值等于12000人,实际完成12000人,分值5,得分5。(2)印制证书完成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98%,分值5,得分5。(3)温暖基层服务人员,目标值效果明显,实际完成效果明显,分值10,得分8。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项目绩效管理意识及绩效指标完整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做到能够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加强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加强科学分析、准确预测,既要充分反映本部门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准确把握部门工作重点,统筹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可靠性。

5.(本级基建)制造业和服务业管理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31分。全年预算数为181.95万元,执行数为172.22万元,完成预算的94.6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完成自治区本级基本建设服务业重大项目培训工作7期。核心指标完成情况:(1)举办培训班次,目标值大于等于7次,实际完成7次,分值10,得分10。(2)培训课程设置合理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10,得分10。(3)提升服务业人才队伍综合素质,目标值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实际完成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分值15,得分12。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项目绩效管理意识及绩效指标完整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要充分认识到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性,树立“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意识,完善绩效管理指标、工作方法、管理制度,逐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和能力,形成系统的、符合项目特色的绩效管理体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人才开发基金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18.53

1518.53

1518.53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518.53

1518.53

1518.53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重点培养高新技术人才和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推动自治区经济发展。

2023年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安排共计1900万元。按照工作安排,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使用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32号),对申请受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盟市、各单位根据要求及时上报了申请项目。按照基金使用范围,围绕自治区重大战略实施及人才工作需要,重点从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专家智力服务和基础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拟资助项目建议。其中,与以往年度相比,主要是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工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人才引进经费用于博士后人才引进资助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才开发基金个人项目申请总数

正向

大于等于

60

107

2

2

举办各类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正向

大于等于

15

9

3

1.8

人才开发基金个人项目资助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30

51

2

2

自治区高级研修项目培训班参与人次

正向

大于等于

200

200

3

3

评选第一层次人选人数

正向

等于

30

30

2

2

评选第二层次人选人数

正向

等于

200

200

3

3

质量指标

人才开发基金个人项目申请通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30

15

%

2

1

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整体工作完整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3

3

人才开发基金补贴资金足额发放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2

2

评审专家层级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3

3

时效指标

培训服务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培训服务项目整体完成时间

正向

小于等于

12

12

5

5

工作完成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成本指标

培训服务项目成本

正向

小于等于

350

350

人/天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人才培养水平提高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5

15

可持续影响

有效发挥高层次专家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定性

优良中低差

持续发挥

优良中低差

15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培训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92.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管理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16.00

16.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16.00

16.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建立符合自治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特点的薪酬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完成了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的审核认定和发布工作;组织召开改革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工作培训会议;赴部分盟市和旗县对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指导。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79

91

3

3

培训天数

正向

等于

2

2

2

2

聘用人员数量

正向

等于

1

1

3

3

印刷数量

正向

等于

1000

2200

2

2

指导调研人次

正向

等于

5

5

3

3

质量指标

服务工作运转规范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2

2

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酬改革实施方案执行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3

3

指导调研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2

2

印刷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2

2

培训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3

3

时效指标

指导调研完成时间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2

2

培训完成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95

95

%

3

3

印刷完成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95

95

%

5

5

成本指标

指导检查旅差费

正向

小于等于

2000

1500

元/次

5

3.75

培训费用

反向

小于等于

350

350

天/元

3

3

聘用人员劳务费

反向

小于等于

4500

4500

元/月

2

2

印刷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50

6.35

元/份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做好薪酬信息公示发挥社会监督薪酬信息公开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生态效益

合理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

定性

合理范围

保持合理范围

10

8

可持续影响

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定性

持续推动

持续推动

10

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纳入改革范围企业负责人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总分

100

94.7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草原英才”科研项目资金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30.00

5030.00

503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030.00

5030.00

5030.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科研岗位待遇等方面的分类支持,用于引进人才科研支持和人才项目;用于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补贴

按照2023年工作安排情况完成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科研支持资金资金3740万元;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资金550万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补贴资金30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博士后科研流动补贴站点

正向

等于

2

2

5

5

引进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300

248

5

4.13

用于择优兑现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的企业

正向

大于等于

20

57

5

5

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10

5

5

质量指标

选拔符合资助条件人才的准确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3

3

资金发放的准确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2

2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的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3

3

选拔人才完成的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2

12

2

2

成本指标

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科研资金

反向

小于等于

3900

3740

万元

5

5

企业人才引进奖励资金

反向

小于等于

500

500

万元

5

5

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资金

反向

小于等于

600

550

万元

5

5

博士后站点补贴总计发放资金

正向

等于

30

3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为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定性

提高人才素质培养

提高人才素质培养

10

8

促进企业引进人才创新发展作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可持续影响

持续提升人才队伍建设

定性

持续提高

持续提升

5

3

持续提高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效果

定性

持续提升

持续提高

5

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草原英才受益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5

5

博士后站点资助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5

5

总分

100

93.1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贴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46.22

546.22

546.22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46.22

546.22

546.22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岗前培训、新春慰问、政策宣传、印制期满证书等工作,全面提升全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工作业务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教育培训制度,提高我区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能力水平,对2023年度新招募的三支一扶2500人,举办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岗前能力提升培训班,并开展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综合培训和乡村振兴专项培训。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能力提升培训总人数

正向

等于

700

538

5

3.84

印制期满证书次数

正向

等于

3

3

2

2

春节慰问次数

正向

等于

1

1

3

3

新招募岗前培训人员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500

2500

5

5

质量指标

岗前培训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5

%

5

4.85

期满证书印刷合格率

正向

等于

98

98

%

10

10

时效指标

岗前培训完成时间

正向

大于等于

8

12

5

5

春节慰问完成时间

正向

等于

12

12

3

3

期满证书印刷时间

正向

等于

12

12

2

2

成本指标

能力提升人员培训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90

148

万元

3

0

按照2023年工作安排,三支一扶能力提升班与乡村振兴专项培训一起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因此成本较年初预算指标有所增加。

春节慰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65

85

万元

2

0

按照2023年工作安排,春节慰问成本年初预算指标设置偏低。

印制期满证书

反向

小于等于

5

4

万元

2

2

新招募人员岗前培训

反向

小于等于

160

160

万元

3

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定性

提升就业

提高就业能力

10

8

通过业务培训提升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工作适应力

定性

提高工作适应力

提高工作适应能力

10

10

可持续影响

全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

定性

持续开展

持续开展

5

5

持续提高新招募人员适应基层工作能力

定性

持续提高

持续提高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基层服务单位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

%

5

5

参加业务培训的高校毕业生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总分

100

91.6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本级基建)制造业和服务业管理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1.95

181.95

172.22

10

94.65

9.46


其中:财政拨款

181.95

181.95

172.22

——

94.65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自治区第三产业领导到小组工作安排,围绕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以及发改委关于服务业重大项目审批监管工作安排开展培训,从而提升自治区服务业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引领带动全区服务业提质增效

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完成自治区本级基本建设服务业重大项目培训工作7期。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举办培训班次

正向

大于等于

7

7

10

10


培训人员

正向

大于等于

500

485

5

4.85


质量指标

培训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培训课程设置合理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时效指标

培训完成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2

12

5

5


项目执行进度

反向

小于等于

12

12

5

5


成本指标

培训标准

反向

小于等于

550

500

人/天

5

5


项目资金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00

172.22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服务业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定性

提高人才队伍素质

提升人才队伍素质

15

12


可持续影响

培训持续发挥作用期限

定性

持续发挥

持续发挥作用

15

12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参加培训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93.31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74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项目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评价机构:内蒙古圣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三月

1


、基本情况.........................................1

()项目概况.....................................1

1.项目背景..................................1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3

()项目绩效目标.................................4

1.项目总体目标...............................4

2.项目阶段性目标..............................4

二、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4

()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4

1.绩效评价目的................................4

2. 绩效评价对象...............................5

3.绩效评价范围...............................6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依据、评价方法、

评价标准.............................................6

1.绩效评价原则...............................6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7

3.绩效评价依据.............................10

4.绩效评价方法..............................11

5.绩效评价标准.............................12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3

1.前期准备................................13

2.组织实施.................................14

3.评价分析.................................14

4.沟通反馈.................................15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16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17

()决策评价指标................................17

1.项目立项.................................18

2.绩效目标.................................19

3.资金投入.................................20

1


()过程评价指标21

1.资金管理.................................21

2.组织实施..................................22

()产出评价指标................................23

1.产出数量.................................24

2.产出质量.................................24

3.产出时效.................................25

4.产出成本.................................25

( 四)效益评价指标................................26

1.社会效益.................................26

2.可持续影响...............................27

3.满意度...................................28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33

()主要经验及做法..............................33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34

、有关建议........................................35

、附36

1


2023年度自治区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支出绩 效 评 价 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进一步规范财政项目支出,提高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号)的要求,内蒙古圣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委托,组织了公司财务专家、绩效管理专家及行业专家共同组成本项目的绩效评价组,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项目绩效目标预先设定和实现的效果进行比较,评价过程中坚持了科学规范、系统相关、突出重点和简便高效的原则,做到了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信息真实。评价过程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和沟通反馈四个阶段,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评价,评价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号)文件要求,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评价并形成此绩效评价报告。

1


2023年度自治区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支出绩 效 评 价 报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鼓励青年创新人才奋发进取、勇于创新,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大力表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才的关心爱护,为做好“两件大事”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专家和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拟选拔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0人、突出贡献专家100人、青年创新人才奖100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作为科技创新的生力军,青年人才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源头活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造就规模宏大的青 年科技人才队伍,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 青年科技人才上,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为进一步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战略,广泛吸纳各方面青年人才,激励广大青年人才勇于创新、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其创新能力和业务素质,加速经济、科技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人才政策精神,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字〔2006〕7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4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 14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4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选拔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66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继续大力开展各类引进人才活动,加快自区人才工作制度创新,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着力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因此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建设本项目。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的主要内容:

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开展“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拟选拔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0人、突出贡献专家100 人、青年创新人才奖100人。

(2)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项目实施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组织申报。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盟市或区直主管部门(中央驻区单位)综合评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经所在单位、盟市或区直主管部门(中央驻区单位)2次公示无异议后,由盟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中央驻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申报推荐人选。其中:申报推荐杰出人才119人、突出贡献专家303人、青年创新人才345人。二是评选推荐。根据申报人员学科分布,由31名自治区知名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同行业专家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评比、排名,最后由所有专家评委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210名。三是表彰奖励。推荐人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批准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行文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发放奖金。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的投入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为2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由内蒙古财政厅以国库集中九游会j9官方网站的支付方式支付到获奖人员个人账户210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具体明细见下表:(单位:元)

项目名称

奖励人数(人)

奖励标准(元/人)

奖励金额(元)

1

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

10

10,000.00

100,000.00

2

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奖

100

10,000.00

1,000,000.00

3

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

100

10,000.00

1,000,000.00

合计

2,100,000.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人才强区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评选表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在全区形成鼓励创新、激励进取的人才发展氛围。

 2. 项目阶段性目标

目标1:评选自治区杰出人才10人;

目标2:评选突出贡献专家100人;

目标3:评选青年创新人才100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针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做出综合性评价。

通过检查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财务信息是否合规、完整,资产配置是否合理有效,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管理及实施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及内控体系等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协调配合的监督机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对项目产出效果、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调查评价分析是否达到预算目标,进一步总结经验和做法,提出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为政府、财政部门提供项目资金投资决策依据,为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提供参考。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最终要实现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及政策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绩效进行全面了解与评价;强化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突出项目建设的实施效果。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预算资金210万元。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各阶段执行的具体管理与实施情况和效益效果的体现情况。从项目立项决策、项目预算资金投入及使用、项目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及质量控制、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产出及效益等进行综合性分析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的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月31日 。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依据、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严格执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5号)的要求,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组织和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做到评价工作流程清晰顺畅,评价工作步骤科学、合理,评价工作开展规范科学。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评价对象和内容进行分析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按照从决策到过程、产出、效益和影响力的绩效逻辑路径,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指标设置和量化分析检验财政支出的效果。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等方面,综合考察项目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及效益,总结经验做法,反思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参考意见,以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原则出发:

(1)科学公正。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3)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是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号)文件的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具体属性的础上制定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能够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评价指标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和经济性原则,以评价对象和评价内容为基础,充分考虑评价指标和评价目标关联度;采用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采取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 的方式系统反映财政支出与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及可持续影响等,深入分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的特点,兼顾了获取数据资料的具体情况和可操作性。

评价组依据财政部、自治区针对预算绩效评价有关的规定统一制定的共性指标,以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4项为一级评价指标,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获取文件、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 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该项目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和项目的资金属性特点,依据项目预算单位对本项目的自评所采用的定量和定性评价方法比较分析,本次评价主要采用的评价分析方法为: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2)比较分析方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3)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在充分了解项目管理、实施和效果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以上评价分析方法,结合项目评价指标和标准,做出专业或经验判断,形成科学的、公正的评价结论。

4.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主要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包括:

(1)计划标准:预先制定的阶段性目标、预算金额等;

(2)行业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字

(2006)76号)、《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41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45号)、《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46号)、《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选拔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66号)等;

(3)历史标准: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按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相关规定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评价分析、沟通反馈四个阶段。具体实施过程和内容如下:

1.前期准备

(1)成立评价组: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和协调下,本单位成立绩效评价组,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召开评价组成员会议,提出对本次绩效评价的要求,初步确定评价的总体时间安排。工作组负责人全程负责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并按照委托方的相关要求对此次评价工作从评价的目的、内容、方法、组织、步骤等方面拟定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评价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研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预算相关政策文件,制定项目评价方案和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使各评价人员对项目情况进一步了解,明确评价工作程序及要求。

2.组织实施

(1)下达评价入户通知。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下达《绩效评价入户通知》,明确评价依据、任务、时间、人员等事项。评价组人员听取被评价单位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预算的基本情况、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及项目取得的成果、成效等方面的汇报。

(2)开展自评工作。被评价单位在准备评价资料的同时,组织开展填报项目自评表和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3)查阅、收集基础数据与审核资料。前期对所收集基础资料进行审阅、分类、整理和加工,分析并进一步提出补充和完善基础数据和资料。

3. 评价分析

根据评价资料的整体情况,进一步加工、归纳和汇总,进行综合分析,分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打分表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1)预算目标设置情况:项目预算目标设置的合理性、科学性、明确性及可操作性等。

(2)项目决策情况:项目预算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政策,符合自治区行业相关规划、规范、标准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

(3)项目管理情况:评价分析管理项目预算关于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组织实施等各项制度的建设情况;年度收支、预决算情况;资金管理办法等。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评价分析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是否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与基层单位信息沟通及时、真实可靠;项目立项资料、实施过程等相关资料清晰完备并及时归档;档案资料管理是否规范、齐全、可查等。

(5)项目资金投入情况: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分配额度合理,资金额度与项目实施量相适应。

(6)项目预算效益情况:通过对项目预算的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等进行分析和归纳总结,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收入、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突出资金实施效果。

4.沟通反馈

评价工作组在对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果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完成后与委托方及被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在委托方及被评价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

对报告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的前期调查、数据采集与资料收集分析、满意度调查及与被评价单位沟通讨论,并运用本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考核、定性分析,认为本项目立项、决策依据充分,项目目标、指标清晰明确,项目资金落实到位,项目产出满足实施方案要求,项目效益具有一定的效果。

评价认为,该项目资金设立依据较为充分、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相符、预算编制与年度目标相适应、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保障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的正常运行,推动了自治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了学术水平、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以创新驱动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了2023年制定的工作计划。

本次项目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经过评价专家组考评和综合评价,评价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最终绩效评价分值为95.74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组通过收集、查阅项目档案、财务数据、文件、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对项目资料进行核实和数据整理,逐一比对相关数据,与项目实施单位座谈沟通,对项目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随访调查,从项目决策与立项、目标指标设 计、资金管理与使用、组织实施、项目管理、项目产出、效益效果等内容进行全面、客观分析。

(一)决策评价指标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决策评价指标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及其下设的 6个三级指标,评价权重为15分,评价得分为15分,得分率为100%,详细见下表:

表4决策指标设置分值及得分情况表

指标

指标内容

分值

得分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立项程序规范性

2

2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2

绩效目标明确性

3

3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

2

2


资金分配合理性

3

3


合计

15

15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2个三级指标,总分值为5分,评价得分为5分,其中:

(1)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分值为3分,评价得分为3 分。通过核实资料,评价组认为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申请、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

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字〔2006〕76号)、《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4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4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 区青年创新人才奖选拔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66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工作计划安排;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 政支持范围。该项指标评价为满分。

(2)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分值为2分,评价得分为2 分。通过核实资料,评价组认为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申请、立项过程 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有预算批复文件,有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事前是经过集体决策。该项指标评价为满分。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 2个三级指标,总分值为5分,评价得分为5分,其中:

(1)绩效目标合理性:分值为2分,评价得分为2分。通过核实资料,评价组认为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合理可行、符合客观实际。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项目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发展管理的要求,该项指标评价为满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分值为3分,评价得分为3分。通过核实资料,评价组认为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项目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该项指标评价为满分。

3. 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包括“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资金分配 合理性”2个三级指标,总分值为5分,评价得分为5分,其中:

(1)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分值为2分,评价得分为2 分。通过核实资料,评价组认为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项目预算编制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字〔2006〕7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4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选拔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66号)文件等相关行业标准,预算额度有测算依据,资金额度与年度工作目标相适应,该项指标评价为满分。

(2)项目资金分配合理性:分值为3分,评价得分为3 分。通过核实资料,评价组认为项目资金分配合理,项目预算资金支出与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匹配;项目预算资金投入分配合理、依据充分;资金使用及时、准确;与项目方案匹配,该项指标评价为满分。

(二)过程评价指标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过程评价指标包括“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及其下设的5个三级指标,评价权重为25分,评价得分为24分,得分率为96%,详细见下表:

表5过程指标设置分值及得分情况表

指标

指标内容

分值

得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

4

4

到位资金执行率

4

4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4

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健全性

6

6

制度执行有效性

7

6

合计

25

24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包括“项目资金到位率”、“项目预算执行率”、“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3个三级指标,总分值为12分,评 价得分为12分,其中:

(1)项目资金到位率:分值为4分,评价得分为4分。通过核实资料,项目预算资金为2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10元,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资金到位率100%,该项指标评价为满分。

(2)项目预算执行率:分值为4分,评价得分为4分。实际到位资金21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10万元,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预算执行率100%,该项指标评价为满分。

(3)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为4分,评价得分为4分。通过核实资料,评价组认为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该项指标评价为满分。

2. 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2个三级指标,总分值为13分,评价得分为12分,其中:

(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为6分,评价得分为6分。通过核实资料,评价组认为项目预算单位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可行。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该项指标评价为满分。

(2)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分值为7分,评价得分为6 分。评价组通过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项目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经过现场调查,项目单位日常管理、项目的实施等能够完全按照管理制度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在项目档案管理方面不够完善,缺少2023年“杰出人才奖”评选过程的相关资料,该项指标扣1分。

(三)产出评价指标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产出评价指标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及其下设的4个三级指标,评价权重为35分,评价得分35分,得分率为100%,详细见下表:

表6产出指标设置分值及得分情况表

指标

指标内容

得分

产出数量

项目实际产出量

12

12

产出质量

质量达标率

10

10

产出时效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

7

7

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

6

6

合计

35

35

1.产出数量

产出数量包括“项目实际完成率”1个三级指标,总分值为12分,评价得分为12分。

(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计划产出工作量:

①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计划评选10人。

②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计划评选100人。

③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计划评选100人。

(2)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实际产出工作量:

①自治区杰出人才奖实际评选10人。

②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实际评选100人。

③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实际评选100人。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各项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该项指标评价为满分。

2.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包括“项目质量达标率”1个三级指标,总分值为10分,评价得分为10分。

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总体目标已如期完成下列质量指标:

(1)突出人才评选条件合格率100%;

(2)突出贡献专家评选条件合格率100%;

(3)青年创新人才评选条件合格率率100%;

(4)奖励经费发放率100%;

(5)获得表彰奖励人员资质达标率100%。

经评价组核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质量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字〔2006〕7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4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选拔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66号)的规定要求,达标率为100%,该项指标评价为满分。

   3.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包括“项目完成及时性”1个三级指标,总分值为7分,评价得分为7分。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已按预期目标全部按时完成,该项指标评价为满分。

4.产出成本

产出成本包括“成本节约率”1个三级指标,总分值为6分,评价得分为6分

本项目计划成本210万元,实际成本210万元,与年度指标值一致,不存在结余和超支现象。该项指标评价为满分。

(四)效益评价指标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效益评价指标包括“项目效益”一个二级指标及其下设的5个三级指标(本项目不直接体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该指标不予赋分),评价权重为25分,评价得分为21.74分,得分率为86.96%,详细见下表:

表7效益指标设置分值及得分情况表

指标

指标内容

分值

得分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10

8.5

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

10

8.5

受益群众满意度

5

4.74

合计

25

21.74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分值为10分,评价得分为8.5分。自治区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的实施,能够引导和激励杰出人才推动所在行业科技进步,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提高所在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竞争能力和系统创新能力;能够促使青年创新人才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对推动本领域科技发展、科技进步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

通过收集资料、整理分析、问卷调查等绩效评价程序和方法的实施,评价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在提升社会效益方面具有一定的效果,未完全达到了预期,在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深化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改革方面仍需要继续完善;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在人才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方面有待提升,该项指标分值取权重85%,扣1.5分。

2. 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影响:分值为10分,评价得分为8.5分。自治区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的实施,能够让青年人才更好的发挥作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鼓励青年人才在各自岗位上进行创新发展,带动各行各业青年人才营造积极向上的气氛,为青年人才提供更多实践创新的机会;能够激发青年创新思维、提高青年创新能力、助力青年创新实践,推动科技、产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自治区经济社会、科技创新发展服务。通过收集资料、整理分析、问卷调查等绩效评价程序和方法的实施,评价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效果,但未完全达到预期,在项目未来的发展以及项目创新水平方面有待提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方面有待提升,该项指标分值取权重85%,扣1.5分。

3.满意度

市民满意度,总分值为5分,评价得分为4.74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3年度杰出人才奖励经费项目是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开展的综合性高层次人才表彰奖项,需要政府部门的主导和受益者的积极参与。为此,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问卷星小程序线上对获得“杰出人才奖”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33份,汇总统计满意度为92.42%,本项指标扣0.26分。

五、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大力表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才的关心爱护,为做好“两件大事”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人社部门作为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不断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努力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一是推进人才政策创新。从用人单位和人才最关心、反映最集中的问题入手,制定出台了《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培养、引进、使用人才和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二是大力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三是选拔培养优秀人才;四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

上一届自治区杰出人才奖和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工作于2021年度开展,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于2020年度开展。

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从2006年到2016年每年评选一次,从2017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人,截至上一届,已开展了13届评选,先后评选表彰129人。

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工作从1988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0人;截至上一届,全区共评选突出贡献专家2146人。

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2019年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设立,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0人,截至上一届,全区评选青年创新人才奖100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部分指标设定不合理

绩效目标申报表中“质量指标”设定的评选青年创新人才按计划完成率、评选突出贡献专家完成率等各项指标的年度指标值均设为97%;“时效指标”设定的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完成及时率、评选突出贡献专家完成时效、评选青年创新人才完成时效指标的年度指标值均设为98%,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2.社会效益及可持续影响体现不充分

该项目在社会效益方面具有一定的效果,未完全达到了预期,在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深化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改革方面仍需要继续完善;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在人才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方面有待提升。

该项目在可持续影响方面具有一定的效果,未完全达到了预期,在项目未来的发展以及项目创新水平方面有待提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方面有待提升。

六、有关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制定详细明确的指标体系

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应结合各自职责,设置符合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实际的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设置具体的、可衡量、可达成的绩效指标,并通过清晰、可量化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在项目工作完成后可以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与项目结果进行比较,开展绩效监控、评价等工作,有利于判断年度工作的完成情况,强化政策执行的约束力度。

2.加强项目档案管理

业务处室对项目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并保留项目立项、项目申报、审批、项目实施过程及监督、验收等全过程资料,便于项目追溯检查。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将工作相关资料按业务类别及时立卷归档、统一存放,有据可查。

3.加大表彰力度,使社会效益得以充分体现

加大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激励表彰力度,营造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打造我区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后备力量。目的是选拔在技术上有重大技术革新、长期在农村牧区、工矿企业等基层一线工作,依靠科学技术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行业内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的高层次人才,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充分体现社会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471-6920141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12.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13.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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