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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0:0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紧紧围绕法治为民建设法治人社,不断以法治建设新成效保障促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的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首要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全面掌握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厅党组会“第一议题”、党支部学习“第一内容”、党员学习“第一任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推动集体学法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并提出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组织专题研讨。四是面向全区人社系统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重点宣传,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人社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党组书记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召开党组会8次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作了履职报告,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二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人社部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统筹推进全区法治人社建设。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人社工作总体部署安排,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列入厅共性目标体系一并考核。四是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自治区政府和人社部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在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布。五是严格执行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办法》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做好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2022年无需要备案的重要决定和方案。

(三)加强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重要党内法规,并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研讨发言。二是牵头起草了《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自治区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自治区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实施细则》,经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后以自治区两办名义印发实施。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对表彰活动“限额”管理的要求,充分体现向困难艰苦地区、基层一线、处级以下干部倾斜导向。认真执行《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试行)》等规定,及时落实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监督,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在召开党组会研究重要事项时,明确要求机关纪委书记列席会议,并邀请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二、坚持依法行政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治区优化营商大会要求,印发了《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提出70项具体举措。二是推进“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46项权力下放32项;34项服务实现“零材料”办理,63项仅需1个材料;在前期压减846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次对106项服务压减1317个工作日。三是推进人社业务全区同标准办理、全服务上网,编制全区人社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21项,实现“跨省通办”32项、“网上办”199项、“掌上办”75项、“一窗通办”164项。四是采取“政策找企”、“免申直返”等模式,顶格执行助企纾困、稳岗扩就业政策,通过“降、缓、返、补、扩”等方式,释放政策红利69.2亿元。五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分两批共取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49项,在人事考试、社会保险服务等34项服务中推行告知承诺制。六是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简化人社领域企业开办流程,企业集体合同备案缩减至3个工作日。

(二)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建设。一是完善人社领域法律规范体系,将修订《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等立法项目列入2023年自治区人大立法计划、《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办法》提请列入地方政府规章审议项目计划。二是严格执行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办法、合法性审查办法、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等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档案归档管理,及时在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三是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工作规定,制发《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备至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四是坚持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开展以自治区政府、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全区人社领域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规定和做法自查以及计划生育等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五是贯彻“厅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厅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关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的要求,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核、出庭应诉等工作60余次,厅政策咨询专家库入库专家52名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厅门户网站公示并及时更新厅职能职责、执法依据、执法人员和执法事项等信息, 5名新增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资格审核并参加培训考试。2022年我厅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二是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制定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围绕稳就业大局保劳动权益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三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职工工时休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2022年全区人社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292批次,抽查用人单位4223户;联合其他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216批次,抽查用人单位1013户。全区建立抽查事项清单116项、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139万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1206人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四是开展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整治行动,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工信厅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推动“治欠”向“防欠”转变,实现国家和自治区平台线索按月动态清零销号。五是严格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四)强化制约监督。一是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制定了《厅2022年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37件人大代表建议、53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结,已解决或基本解决建议提案办理率为98%。二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按要求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实施社会保险法有关病残及死亡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反馈监督部门。四是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建立了厅观察员制度,开展人社领域基金资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并针对系统内典型案件案例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和遵纪守法教育。五是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检查《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实施情况整改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就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实施情况。

(五)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一是探索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新途径,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并签订合作备忘录,与法院系统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诉调对接和裁审衔接。二是依法高效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全年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74万件,调解成功率达到76.8%,结案率达到98.7%。三是创建依法快捷调解工作品牌,推动“互联网 调解”服务平台应用,通过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平台办理调解案件1681件。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名册,1055名调解员入驻法院诉调对接平台开展调解工作。四是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将接到的1件行政复议申请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并书面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五是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切实提升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六)积极配合自治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落实开展部署相关工作。一是对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提出了20项整改措施并积极落实。二是及时回复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征求意见来函,按时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三、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针对人社领域法治宣传重点,制定了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厅系统处室单位普法重点任务,建立了工作台账进行跟踪督促。二是推动全区各级人社部门积极落实自治区人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督促各盟市及时制定本地区“八五”普法工作具体安排,并向自治区报送本盟市和部分旗县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三是自觉维护宪法权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举行自治区政府任命事业单位正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及厅内新提任干部宪法宣誓仪式,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公区大屏幕等多种方式营造学习宣传宪法氛围。四是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族法治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举办“工伤保险伴你同行”主题宣传,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政策法规宣传专栏。

(二)创新完善普法方式形式。一是按人社部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区人社系统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选树基层法治人社示范样板,推荐5家基层人社部门参选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创建评选。二是紧紧围绕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制作人社普法宣传短视频,积极打造法治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品牌。三是及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最新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解读,推送工伤保险、退休审批、劳动监察等典型释法案例,不断增强人社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面向全区各盟市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素材征集工作,建立了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典型案例库,向自治区司法厅、各盟市推送人社领域普法典型案例。

(三)开展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企事业单位、社区、嘎查村等送法讲法,积极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人社领域重点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二是围绕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开展了“走基层 送政策”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入户入企多种方式,切实加大政策找人、政策找企力度,扩大各项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确保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落实。三是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优服务”等活动,在厅网站、微信、抖音等媒介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问答库”“惠企政策”等栏目,录播“处长在线访谈”8期,召开新闻发布会10场,在中央和自治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稿件206篇。四是加强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大讲堂等举办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等法治专题讲座3期,开展了《信访工作条例》、劳动保障监察等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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