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19号提案的答复
马翔宇委员:
您提出的第0019号《关于“双减”后合理引导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老师再就业政策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探索优化教师招聘政策
2022年1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明确:“公开招聘由招聘单位根据编制内空缺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采取考试、考察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合理设置考试内容,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充分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同时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可采取校园招聘、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
为进一步落实自主招聘政策,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地开展招聘工作,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或与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自主实施相结合。今年,在中小学教师招聘实际实施过程中提高了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重,由40%提升到60%。
二、做好失业人员兜底保障
校外培训机构被裁减人员,可按规定在居住地、户籍地、就业地、参保地社区或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代缴医疗保险费等失业保险待遇,截至6月底,全区共为9.79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6.04亿元,为领金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8302.35万元。
三、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有培训意愿的被裁减人员,可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按规定享受补贴。截至6月底,全区共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5.5万余人。落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企业参保职工和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的补贴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截至6月底,全区共为5.75万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9274.08万元。
四、做好供求对接服务
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发挥人社、就业服务专员作用,深入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摸排用工需求;组织人社、就业服务专员“进企业”找岗位;发挥自治区“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征集岗位信息功能,及时归集形成用人单位招聘需求清单。通过职业指导“云课堂”、直播带岗等就业服务活动,精准推送用工岗位,优化劳动力市场供需双向对接,为培训机构老师提供精准就业指导和用工匹配服务。截至6月底,共开展12盟市联动直播带岗活动18场,单场直播带岗活动12场,就业指导活动12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活动2场。高频次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对接平台,截至6月底,全区共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1593场,参会企业3.99万家,提供就业133.1万个次,达成就业意向9.83万人次。
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持续关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老师再就业情况,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强化培训和求职招聘服务,全力帮助学科类培训机构老师再就业。
感谢您多年来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