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4-0615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4〕178号
成文日期 2024-10-23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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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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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4〕178号
成文日期 2024-10-23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3 10: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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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2〕91号)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全区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水平,提高全区技工教育技能人才育人能力,做好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选拔和备赛工作,定于2024年11月上旬举办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立德树人 技能育人

    二、大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日,其中,11月8日评审专家报到,11月9日教学设计评审(文本评审)、参赛选手报到,11月10日说课与答辩(展示与答辩),11月11日上午颁奖活动并返程。

    (二)地点:通辽技师学院(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街道新天地院校3-3号)

    三、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通辽技师学院、内蒙古通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具体负责大赛的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下设评审工作组、赛务保障组、监督仲裁组、宣传组、志愿者服务组。

    四、参赛报名

    此次大赛以盟市为单位组成盟市代表队,每个代表队设领队1人、联络员(工作人员)1人,负责本盟市参赛选手报名、参赛资料汇总统一报送(不接受技工院校和教师单独报名提交参赛资料)、组织本地区参赛选手赴通辽市参加说课与答辩赛事及赛事期间人员管理各项工作。各地应结合本地区技工院校实际情况推荐参赛选手,每个大赛类别(组别)至少推荐1名选手,最多可推荐3名选手参赛。大赛开放式办赛,各盟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组成赛事观摩团,观摩团人数不超过5人。

    五、评审专家推荐

    此次大赛需各盟市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技工教育专家、盟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参加过国家级、自治区级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并合格的技工院校教师、往届自治区选拔赛和全国赛获奖选手参与评审工作,每一类别(组别)可推荐1名评审专家(见附件2—3),评审专家所在单位应同意其参加评审工作并提供必要支持。评审专家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遴选,遴选结果另行通知。

    六、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教学赛和班主任赛两个赛项。

    教学赛设9个类别:(一)公共课与通用职业素质类;(二)机械类;(三)电工电子类;(四)信息类;(五)交通类;(六)服务类;(七)财经商贸类;(八)工业综合与农业类;(九)文化艺术与综合类。教学赛内容包括教学方案设计和说课与答辩两部分,分值各占50%。

    班主任赛设1个组别,内容包括文本设计、展示与答辩两部分,分值各占50%。

    见附件4。

    七、奖项设置

    大赛分类别(组别)设置奖项,每个类别(组别)按照参赛选手数的10%、20%、30%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参赛选手少于5人的项目,不设奖项),同时设立优胜奖若干,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证书。其中,一等奖成绩排名第一的参赛选手,推荐参加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此次大赛奖项可作为参赛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方面的依据。

    大赛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以表彰在赛事组织、选手选拔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盟市。

    八、参赛费用

    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大赛期间,食宿及赛事用车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各盟市代表团领队、联络员(工作人员)、大赛组委会遴选的评审专家、参赛选手住宿费、餐费由主办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或所在单位承担。观摩人员相关费用由派出单位或所在单位承担。

    大赛期间,评审专家、参赛选手、赛务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将此次大赛作为检验技工院校办学质量、提升教师职业能力水平、展示地区技工教育成果的重要平台。要充分调动本地区技工院校教师参赛积极性,动员广大一线教师积极参与大赛、展示自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具有代表性和竞争力的优秀技工院校教师及优秀参赛作品参加大赛。

    (二)以赛促建,全面发展。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以赛促改”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指导各技工院校参赛教师以“思想引领、德技并修、学生中心、能力本位、工学一体”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学理念备赛、参赛、应用参赛成果,加强大赛前集训,邀请往届自治区选拔赛、全国赛获奖选手积极参与到此次大赛参赛选手备赛中,提升本地区参赛作品质量和教研能力,推动技工院校教师全面发展。

    (三)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要求严格审核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和作品质量,参赛选手须为技工院校(含“双挂牌”技工院校)教师,所选课程内容符合《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教育规划教材选用目录》要求,对选取的课程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中的参赛作品,内容要符合相关要求。各参赛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xx技工院校”,所用印章需为技工院校印章,“双挂牌”技工院校如暂无技工院校印章,可用职业院校公章代章,但需提供相关说明。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把关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和创新性,禁止抄袭、剽窃。对于涉及抄袭等的侵权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将取消参赛选手参赛资格,对相应盟市、相关技工院校予以通报,如引发知识产权纠纷,责任由参赛选手承担。

    (四)做好服务,加强保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配合大赛组委会做好大赛服务保障工作,为参赛选手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大赛顺利进行。要充分利用此次大赛平台,加强与其他盟市、技工院校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赛选手积极参加经验分享、教学观摩等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所推荐的评审专家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如发现评审专家有徇私舞弊、谋取利益的情形,通报评审专家所在单位,并按照相关纪律处分条例和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会同技工院校,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开展大赛赛事宣传,让更多技工院校教师了解大赛、关注大赛、参与大赛,扩大大赛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培育良好氛围。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于10月23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见附件5)、10月28日前将评审专家推荐表及汇总表、11月1日前将代表队人员信息(见附件6)、11月4日前将教学方案设计(文本设计)、ppt和教学视频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大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未尽事宜或需调整事项,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人:常洁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613983 6944622

    通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 人:赵新宇王艳坤

    联系电话:(0475)8836706

    通辽技师学院

    联 人:姜志立缪晶晶

    联系电话:(0475)6187606  15628380008

    内蒙古通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 人:林婉丽

    联系电话:13848611067

    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nmgrstzjc@163.com

附件:1.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大赛组委会

  2.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大赛评审专家组织推荐办法

  3.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评审专家推荐表及汇总表

  4.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实施方案

   5.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盟市代表队联络员信息回执

   6.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盟市代表队信息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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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10-23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j9国际站登录

发布时间:2024-10-23 10: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2〕91号)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全区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水平,提高全区技工教育技能人才育人能力,做好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选拔和备赛工作,定于2024年11月上旬举办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立德树人 技能育人    二、大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日,其中,11月8日评审专家报到,11月9日教学设计评审(文本评审)、参赛选手报到,11月10日说课与答辩(展示与答辩),11月11日上午颁奖活动并返程。    (二)地点:通辽技师学院(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街道新天地院校3-3号)    三、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通辽技师学院、内蒙古通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具体负责大赛的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下设评审工作组、赛务保障组、监督仲裁组、宣传组、志愿者服务组。    四、参赛报名    此次大赛以盟市为单位组成盟市代表队,每个代表队设领队1人、联络员(工作人员)1人,负责本盟市参赛选手报名、参赛资料汇总统一报送(不接受技工院校和教师单独报名提交参赛资料)、组织本地区参赛选手赴通辽市参加说课与答辩赛事及赛事期间人员管理各项工作。各地应结合本地区技工院校实际情况推荐参赛选手,每个大赛类别(组别)至少推荐1名选手,最多可推荐3名选手参赛。大赛开放式办赛,各盟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组成赛事观摩团,观摩团人数不超过5人。    五、评审专家推荐    此次大赛需各盟市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技工教育专家、盟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参加过国家级、自治区级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并合格的技工院校教师、往届自治区选拔赛和全国赛获奖选手参与评审工作,每一类别(组别)可推荐1名评审专家(见附件2—3),评审专家所在单位应同意其参加评审工作并提供必要支持。评审专家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遴选,遴选结果另行通知。    六、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教学赛和班主任赛两个赛项。    教学赛设9个类别:(一)公共课与通用职业素质类;(二)机械类;(三)电工电子类;(四)信息类;(五)交通类;(六)服务类;(七)财经商贸类;(八)工业综合与农业类;(九)文化艺术与综合类。教学赛内容包括教学方案设计和说课与答辩两部分,分值各占50%。    班主任赛设1个组别,内容包括文本设计、展示与答辩两部分,分值各占50%。    见附件4。    七、奖项设置    大赛分类别(组别)设置奖项,每个类别(组别)按照参赛选手数的10%、20%、30%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参赛选手少于5人的项目,不设奖项),同时设立优胜奖若干,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证书。其中,一等奖成绩排名第一的参赛选手,推荐参加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此次大赛奖项可作为参赛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方面的依据。    大赛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以表彰在赛事组织、选手选拔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盟市。    八、参赛费用    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大赛期间,食宿及赛事用车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各盟市代表团领队、联络员(工作人员)、大赛组委会遴选的评审专家、参赛选手住宿费、餐费由主办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或所在单位承担。观摩人员相关费用由派出单位或所在单位承担。    大赛期间,评审专家、参赛选手、赛务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将此次大赛作为检验技工院校办学质量、提升教师职业能力水平、展示地区技工教育成果的重要平台。要充分调动本地区技工院校教师参赛积极性,动员广大一线教师积极参与大赛、展示自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具有代表性和竞争力的优秀技工院校教师及优秀参赛作品参加大赛。    (二)以赛促建,全面发展。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以赛促改”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指导各技工院校参赛教师以“思想引领、德技并修、学生中心、能力本位、工学一体”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学理念备赛、参赛、应用参赛成果,加强大赛前集训,邀请往届自治区选拔赛、全国赛获奖选手积极参与到此次大赛参赛选手备赛中,提升本地区参赛作品质量和教研能力,推动技工院校教师全面发展。    (三)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要求严格审核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和作品质量,参赛选手须为技工院校(含“双挂牌”技工院校)教师,所选课程内容符合《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教育规划教材选用目录》要求,对选取的课程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中的参赛作品,内容要符合相关要求。各参赛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xx技工院校”,所用印章需为技工院校印章,“双挂牌”技工院校如暂无技工院校印章,可用职业院校公章代章,但需提供相关说明。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把关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和创新性,禁止抄袭、剽窃。对于涉及抄袭等的侵权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将取消参赛选手参赛资格,对相应盟市、相关技工院校予以通报,如引发知识产权纠纷,责任由参赛选手承担。    (四)做好服务,加强保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配合大赛组委会做好大赛服务保障工作,为参赛选手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大赛顺利进行。要充分利用此次大赛平台,加强与其他盟市、技工院校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赛选手积极参加经验分享、教学观摩等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所推荐的评审专家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如发现评审专家有徇私舞弊、谋取利益的情形,通报评审专家所在单位,并按照相关纪律处分条例和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会同技工院校,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开展大赛赛事宣传,让更多技工院校教师了解大赛、关注大赛、参与大赛,扩大大赛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培育良好氛围。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于10月23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见附件5)、10月28日前将评审专家推荐表及汇总表、11月1日前将代表队人员信息(见附件6)、11月4日前将教学方案设计(文本设计)、ppt和教学视频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大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未尽事宜或需调整事项,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常洁  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613983 6944622    通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 系 人:赵新宇  王艳坤    联系电话:(0475)8836706    通辽技师学院    联 系 人:姜志立  缪晶晶    联系电话:(0475)6187606  15628380008    内蒙古通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婉丽    联系电话:13848611067    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nmgrstzjc@163.com  附件:1.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大赛组委会  2.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大赛评审专家组织推荐办法  3.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评审专家推荐表及汇总表  4.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实施方案   5.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盟市代表队联络员信息回执   6.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盟市代表队信息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23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2〕91号)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全区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水平,提高全区技工教育技能人才育人能力,做好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选拔和备赛工作,定于2024年11月上旬举办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立德树人 技能育人

    二、大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日,其中,11月8日评审专家报到,11月9日教学设计评审(文本评审)、参赛选手报到,11月10日说课与答辩(展示与答辩),11月11日上午颁奖活动并返程。

    (二)地点:通辽技师学院(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街道新天地院校3-3号)

    三、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通辽技师学院、内蒙古通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具体负责大赛的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下设评审工作组、赛务保障组、监督仲裁组、宣传组、志愿者服务组。

    四、参赛报名

    此次大赛以盟市为单位组成盟市代表队,每个代表队设领队1人、联络员(工作人员)1人,负责本盟市参赛选手报名、参赛资料汇总统一报送(不接受技工院校和教师单独报名提交参赛资料)、组织本地区参赛选手赴通辽市参加说课与答辩赛事及赛事期间人员管理各项工作。各地应结合本地区技工院校实际情况推荐参赛选手,每个大赛类别(组别)至少推荐1名选手,最多可推荐3名选手参赛。大赛开放式办赛,各盟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组成赛事观摩团,观摩团人数不超过5人。

    五、评审专家推荐

    此次大赛需各盟市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技工教育专家、盟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参加过国家级、自治区级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并合格的技工院校教师、往届自治区选拔赛和全国赛获奖选手参与评审工作,每一类别(组别)可推荐1名评审专家(见附件2—3),评审专家所在单位应同意其参加评审工作并提供必要支持。评审专家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遴选,遴选结果另行通知。

    六、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教学赛和班主任赛两个赛项。

    教学赛设9个类别:(一)公共课与通用职业素质类;(二)机械类;(三)电工电子类;(四)信息类;(五)交通类;(六)服务类;(七)财经商贸类;(八)工业综合与农业类;(九)文化艺术与综合类。教学赛内容包括教学方案设计和说课与答辩两部分,分值各占50%。

    班主任赛设1个组别,内容包括文本设计、展示与答辩两部分,分值各占50%。

    见附件4。

    七、奖项设置

    大赛分类别(组别)设置奖项,每个类别(组别)按照参赛选手数的10%、20%、30%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参赛选手少于5人的项目,不设奖项),同时设立优胜奖若干,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证书。其中,一等奖成绩排名第一的参赛选手,推荐参加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此次大赛奖项可作为参赛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方面的依据。

    大赛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以表彰在赛事组织、选手选拔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盟市。

    八、参赛费用

    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大赛期间,食宿及赛事用车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各盟市代表团领队、联络员(工作人员)、大赛组委会遴选的评审专家、参赛选手住宿费、餐费由主办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或所在单位承担。观摩人员相关费用由派出单位或所在单位承担。

    大赛期间,评审专家、参赛选手、赛务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将此次大赛作为检验技工院校办学质量、提升教师职业能力水平、展示地区技工教育成果的重要平台。要充分调动本地区技工院校教师参赛积极性,动员广大一线教师积极参与大赛、展示自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具有代表性和竞争力的优秀技工院校教师及优秀参赛作品参加大赛。

    (二)以赛促建,全面发展。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以赛促改”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指导各技工院校参赛教师以“思想引领、德技并修、学生中心、能力本位、工学一体”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学理念备赛、参赛、应用参赛成果,加强大赛前集训,邀请往届自治区选拔赛、全国赛获奖选手积极参与到此次大赛参赛选手备赛中,提升本地区参赛作品质量和教研能力,推动技工院校教师全面发展。

    (三)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要求严格审核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和作品质量,参赛选手须为技工院校(含“双挂牌”技工院校)教师,所选课程内容符合《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教育规划教材选用目录》要求,对选取的课程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中的参赛作品,内容要符合相关要求。各参赛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xx技工院校”,所用印章需为技工院校印章,“双挂牌”技工院校如暂无技工院校印章,可用职业院校公章代章,但需提供相关说明。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把关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和创新性,禁止抄袭、剽窃。对于涉及抄袭等的侵权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将取消参赛选手参赛资格,对相应盟市、相关技工院校予以通报,如引发知识产权纠纷,责任由参赛选手承担。

    (四)做好服务,加强保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配合大赛组委会做好大赛服务保障工作,为参赛选手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大赛顺利进行。要充分利用此次大赛平台,加强与其他盟市、技工院校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赛选手积极参加经验分享、教学观摩等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所推荐的评审专家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如发现评审专家有徇私舞弊、谋取利益的情形,通报评审专家所在单位,并按照相关纪律处分条例和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会同技工院校,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开展大赛赛事宣传,让更多技工院校教师了解大赛、关注大赛、参与大赛,扩大大赛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培育良好氛围。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于10月23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见附件5)、10月28日前将评审专家推荐表及汇总表、11月1日前将代表队人员信息(见附件6)、11月4日前将教学方案设计(文本设计)、ppt和教学视频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大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未尽事宜或需调整事项,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人:常洁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613983 6944622

    通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 人:赵新宇王艳坤

    联系电话:(0475)8836706

    通辽技师学院

    联 人:姜志立缪晶晶

    联系电话:(0475)6187606  15628380008

    内蒙古通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 人:林婉丽

    联系电话:13848611067

    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nmgrstzjc@163.com

附件:1.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大赛组委会

  2.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大赛评审专家组织推荐办法

  3.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评审专家推荐表及汇总表

  4.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实施方案

   5.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盟市代表队联络员信息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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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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