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4-00191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函〔2023〕2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4-00191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函〔2023〕2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总工会 工商业联合会 企业联合会关于表扬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通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等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4号)和《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细则》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开展了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
活动期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工商联和企联等部门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有力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以下简称调解组织)建设。各类调解组织积极做好预防调解工作。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行业性、区域性、协调联动等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水平,增强合力,重心前移、下沉服务,推动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争议。近年,全区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办理争议案件1.6万件,推动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取得明显成效。
为鼓励先进、宣传典型,自治区人社厅、总工会、工商联和企联决定,对工作突出的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等41家调解组织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调解组织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工商联和企联等部门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做法,进一步强化预防调解工作,持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为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稳定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
2023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社厅仲裁信访处)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4-00191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函〔2023〕2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总工会 工商业联合会 企业联合会关于表扬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通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等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4号)和《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细则》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开展了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活动期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工商联和企联等部门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有力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以下简称调解组织)建设。各类调解组织积极做好预防调解工作。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行业性、区域性、协调联动等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水平,增强合力,重心前移、下沉服务,推动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争议。近年,全区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办理争议案件1.6万件,推动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取得明显成效。为鼓励先进、宣传典型,自治区人社厅、总工会、工商联和企联决定,对工作突出的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等41家调解组织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调解组织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工商联和企联等部门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做法,进一步强化预防调解工作,持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为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稳定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 2023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自治区人社厅仲裁信访处)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等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4号)和《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细则》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开展了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
活动期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工商联和企联等部门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有力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以下简称调解组织)建设。各类调解组织积极做好预防调解工作。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行业性、区域性、协调联动等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水平,增强合力,重心前移、下沉服务,推动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争议。近年,全区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办理争议案件1.6万件,推动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取得明显成效。
为鼓励先进、宣传典型,自治区人社厅、总工会、工商联和企联决定,对工作突出的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等41家调解组织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调解组织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工商联和企联等部门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做法,进一步强化预防调解工作,持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为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稳定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
2023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社厅仲裁信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