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2806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函〔2023〕118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2806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函〔2023〕118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公布全区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第一阶段机械类专业骨干教师名单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关于举办全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第一阶段机械类专业骨干教师师资培训班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98号)要求,经盟市推荐,自治区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认真组织培训并考核,30名教师取得全区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第一阶段机械类专业三级教师培训合格证书(见附件),现公布名单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相关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11号)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目标,在本地区技工院校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育培养培训能力。
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此次师资培训成果,选用此次取得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30名教师作为本地区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师资,组织本地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加强与周边地区技工院校教师交流,共同提升技工院校教师队伍职业能力水平。
三、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服务保障,帮助辖区内技工院校积极协调资源,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创造有力条件。各地组织的师资培训相关工作,请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备。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附件:全区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第一阶段机械类专业骨干教师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6日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2806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函〔2023〕118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公布全区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第一阶段机械类专业骨干教师名单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关于举办全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第一阶段机械类专业骨干教师师资培训班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98号)要求,经盟市推荐,自治区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认真组织培训并考核,30名教师取得全区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第一阶段机械类专业三级教师培训合格证书(见附件),现公布名单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相关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11号)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目标,在本地区技工院校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育培养培训能力。
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此次师资培训成果,选用此次取得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30名教师作为本地区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师资,组织本地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加强与周边地区技工院校教师交流,共同提升技工院校教师队伍职业能力水平。
三、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服务保障,帮助辖区内技工院校积极协调资源,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创造有力条件。各地组织的师资培训相关工作,请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备。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附件:全区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第一阶段机械类专业骨干教师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6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关于举办全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第一阶段机械类专业骨干教师师资培训班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98号)要求,经盟市推荐,自治区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认真组织培训并考核,30名教师取得全区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第一阶段机械类专业三级教师培训合格证书(见附件),现公布名单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相关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11号)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目标,在本地区技工院校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育培养培训能力。
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此次师资培训成果,选用此次取得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30名教师作为本地区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师资,组织本地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加强与周边地区技工院校教师交流,共同提升技工院校教师队伍职业能力水平。
三、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服务保障,帮助辖区内技工院校积极协调资源,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创造有力条件。各地组织的师资培训相关工作,请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备。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附件:全区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第一阶段机械类专业骨干教师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