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4344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发〔2022〕55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2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4344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发〔2022〕55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2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以及职称评审管理等相关规定,遵循基层人才成长规律,创新政策举措,建立体现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和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投身基层,进一步激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主要内容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部分职称系列(专业),以基层工作实际和职业特点为主要评价内容,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岗位结构比例内,合理有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一)适用范围
在已实施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础上,从2022年起,在中小学教师、农牧业、林草、水利、乌兰牧骑、文物博物等多个专业领域开展基层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
中小学教师主要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少年宫等机构)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
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农牧业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林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林草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水利等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乌兰牧骑人员主要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乌兰牧骑岗位上从事艺术专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文物博物专业人员主要指旗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文物博物保护、研究、利用、展览展示、讲解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价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从业行为。
2.坚持服务发展。把服务发展作为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出发点,科学确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支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
3.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制约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任务,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
4.坚持突出重点。结合基层实际,突出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促进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与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
(三)评价重点
在各系列国家出台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克服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适当放宽学历、任职年限要求,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
基层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坚持师德第一标准,侧重评价教师教书育人工作业绩和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能力,增加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担任班主任或承担学生管理工作的评价权重,对发表论文、课题研究不做硬性规定,可用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教案等教学成果替代。严禁简单用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及其他不合理限制条件评价教师。对于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基层农牧业、林草和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侧重评价其专业知识素养、技术推广(成果转化)、机制模式创新、培育典型、技术信息咨询、决策咨询、解决技术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专利成果、标准规范以及检验检测报告、项目报告、培训教材编写、推广规划(计划)、调查研究报告等,均可作为评价能力的业绩成果,着力解决评价标准过于追求学术化问题。
基层乌兰牧骑专业技术人员,以艺术专业分类为基础,重点评价一专多能的专业技能要求和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实践经历经验,考察其辅导群众文艺表演、创作,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传播途径等方面的能力。推行代表作制度,把创作文艺作品质量、数量、取得的社会效益和受群众欢迎程度作为重要依据。开展公益性演出场次,指导培养群众成果等也可作为评价能力的业绩成果。对发表论文、课题研究不做硬性规定,对奖项层级可适当降低。
基层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侧重其基层一线实践经历经验,重点评价其文博专业知识素养和文物保护、研究成果转化、展览展示、宣传教育等实践操作方面的能力。项目报告、专业研究或技术报告,已实施的文博展览策划、保护修复方案、规划、设计,文物征集鉴定评估报告,相关文创产品设计及推广规划(计划),培训教材、教育活动策划方案,调查研究报告,保护、修复的文物数量,讲解词编写质量数量等均可作为评价能力的业绩成果。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从事田野考古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考虑。
(四)结果使用
定向评价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用于在从事基层工作期间,在本地区顺向流动、岗位聘用、晋升上一级职称时使用。向盟市以上或区外地区流动,须参加全区统一的社会化高级职称评审,并取得相应职称。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岗位聘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14号)“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审要求
(一)申报要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或社会化职称评审,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种职称。
(二)组建评审委员会要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权限下放至各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应行业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职称评审。
(三)评审要求。各盟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制定体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评审工作于年底前完成。评审结果由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自治区备案,并上传职称管理系统,发放电子职称证书。评审程序、表格等均参照社会化评审的要求执行。
(四)证书查询。证书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四、组织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工作环节复杂,各盟市、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评审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科学制定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组织实施好职称评审工作。
(二)明确责任,稳步推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评委会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是调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各盟市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基层单位和人才充分了解改革措施,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评审平稳有序进行。
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继续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40号)文件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4344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发〔2022〕55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2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以及职称评审管理等相关规定,遵循基层人才成长规律,创新政策举措,建立体现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和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投身基层,进一步激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主要内容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部分职称系列(专业),以基层工作实际和职业特点为主要评价内容,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岗位结构比例内,合理有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一)适用范围
在已实施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础上,从2022年起,在中小学教师、农牧业、林草、水利、乌兰牧骑、文物博物等多个专业领域开展基层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
中小学教师主要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少年宫等机构)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
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农牧业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林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林草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水利等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乌兰牧骑人员主要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乌兰牧骑岗位上从事艺术专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文物博物专业人员主要指旗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文物博物保护、研究、利用、展览展示、讲解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价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从业行为。
2.坚持服务发展。把服务发展作为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出发点,科学确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支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
3.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制约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任务,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
4.坚持突出重点。结合基层实际,突出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促进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与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
(三)评价重点
在各系列国家出台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克服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适当放宽学历、任职年限要求,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
基层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坚持师德第一标准,侧重评价教师教书育人工作业绩和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能力,增加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担任班主任或承担学生管理工作的评价权重,对发表论文、课题研究不做硬性规定,可用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教案等教学成果替代。严禁简单用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及其他不合理限制条件评价教师。对于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基层农牧业、林草和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侧重评价其专业知识素养、技术推广(成果转化)、机制模式创新、培育典型、技术信息咨询、决策咨询、解决技术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专利成果、标准规范以及检验检测报告、项目报告、培训教材编写、推广规划(计划)、调查研究报告等,均可作为评价能力的业绩成果,着力解决评价标准过于追求学术化问题。
基层乌兰牧骑专业技术人员,以艺术专业分类为基础,重点评价一专多能的专业技能要求和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实践经历经验,考察其辅导群众文艺表演、创作,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传播途径等方面的能力。推行代表作制度,把创作文艺作品质量、数量、取得的社会效益和受群众欢迎程度作为重要依据。开展公益性演出场次,指导培养群众成果等也可作为评价能力的业绩成果。对发表论文、课题研究不做硬性规定,对奖项层级可适当降低。
基层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侧重其基层一线实践经历经验,重点评价其文博专业知识素养和文物保护、研究成果转化、展览展示、宣传教育等实践操作方面的能力。项目报告、专业研究或技术报告,已实施的文博展览策划、保护修复方案、规划、设计,文物征集鉴定评估报告,相关文创产品设计及推广规划(计划),培训教材、教育活动策划方案,调查研究报告,保护、修复的文物数量,讲解词编写质量数量等均可作为评价能力的业绩成果。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从事田野考古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考虑。
(四)结果使用
定向评价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用于在从事基层工作期间,在本地区顺向流动、岗位聘用、晋升上一级职称时使用。向盟市以上或区外地区流动,须参加全区统一的社会化高级职称评审,并取得相应职称。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岗位聘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14号)“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审要求
(一)申报要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或社会化职称评审,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种职称。
(二)组建评审委员会要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权限下放至各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应行业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职称评审。
(三)评审要求。各盟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制定体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评审工作于年底前完成。评审结果由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自治区备案,并上传职称管理系统,发放电子职称证书。评审程序、表格等均参照社会化评审的要求执行。
(四)证书查询。证书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四、组织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工作环节复杂,各盟市、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评审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科学制定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组织实施好职称评审工作。
(二)明确责任,稳步推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评委会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是调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各盟市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基层单位和人才充分了解改革措施,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评审平稳有序进行。
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继续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40号)文件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以及职称评审管理等相关规定,遵循基层人才成长规律,创新政策举措,建立体现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和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投身基层,进一步激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主要内容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部分职称系列(专业),以基层工作实际和职业特点为主要评价内容,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岗位结构比例内,合理有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一)适用范围
在已实施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础上,从2022年起,在中小学教师、农牧业、林草、水利、乌兰牧骑、文物博物等多个专业领域开展基层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
中小学教师主要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少年宫等机构)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
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农牧业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林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林草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水利等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乌兰牧骑人员主要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乌兰牧骑岗位上从事艺术专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文物博物专业人员主要指旗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文物博物保护、研究、利用、展览展示、讲解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价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从业行为。
2.坚持服务发展。把服务发展作为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出发点,科学确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支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
3.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制约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任务,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
4.坚持突出重点。结合基层实际,突出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促进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与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
(三)评价重点
在各系列国家出台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克服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适当放宽学历、任职年限要求,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
基层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坚持师德第一标准,侧重评价教师教书育人工作业绩和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能力,增加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担任班主任或承担学生管理工作的评价权重,对发表论文、课题研究不做硬性规定,可用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教案等教学成果替代。严禁简单用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及其他不合理限制条件评价教师。对于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基层农牧业、林草和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侧重评价其专业知识素养、技术推广(成果转化)、机制模式创新、培育典型、技术信息咨询、决策咨询、解决技术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专利成果、标准规范以及检验检测报告、项目报告、培训教材编写、推广规划(计划)、调查研究报告等,均可作为评价能力的业绩成果,着力解决评价标准过于追求学术化问题。
基层乌兰牧骑专业技术人员,以艺术专业分类为基础,重点评价一专多能的专业技能要求和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实践经历经验,考察其辅导群众文艺表演、创作,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传播途径等方面的能力。推行代表作制度,把创作文艺作品质量、数量、取得的社会效益和受群众欢迎程度作为重要依据。开展公益性演出场次,指导培养群众成果等也可作为评价能力的业绩成果。对发表论文、课题研究不做硬性规定,对奖项层级可适当降低。
基层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侧重其基层一线实践经历经验,重点评价其文博专业知识素养和文物保护、研究成果转化、展览展示、宣传教育等实践操作方面的能力。项目报告、专业研究或技术报告,已实施的文博展览策划、保护修复方案、规划、设计,文物征集鉴定评估报告,相关文创产品设计及推广规划(计划),培训教材、教育活动策划方案,调查研究报告,保护、修复的文物数量,讲解词编写质量数量等均可作为评价能力的业绩成果。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从事田野考古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考虑。
(四)结果使用
定向评价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用于在从事基层工作期间,在本地区顺向流动、岗位聘用、晋升上一级职称时使用。向盟市以上或区外地区流动,须参加全区统一的社会化高级职称评审,并取得相应职称。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岗位聘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14号)“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审要求
(一)申报要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或社会化职称评审,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种职称。
(二)组建评审委员会要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权限下放至各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应行业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职称评审。
(三)评审要求。各盟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制定体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评审工作于年底前完成。评审结果由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自治区备案,并上传职称管理系统,发放电子职称证书。评审程序、表格等均参照社会化评审的要求执行。
(四)证书查询。证书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四、组织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工作环节复杂,各盟市、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评审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科学制定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组织实施好职称评审工作。
(二)明确责任,稳步推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评委会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是调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各盟市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基层单位和人才充分了解改革措施,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评审平稳有序进行。
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继续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40号)文件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