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3-06456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发〔2001〕124号
成文日期 2001-08-24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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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发〔2001〕124号
成文日期 2001-08-24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1-08-24 18:35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字体:  】

各盟市人事(人事劳动)局,自治区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各大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计划发展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发展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第1202号)文件,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从即日起,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申报正高每人交评审费320元,申报副高每人交评审费280元;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交评审费15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交100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本费按每本12元收费。以上收费由个人支付。

二、开支范围及标准

1、各盟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所在盟市报送评审人员数每人提留40元,用于申报材料的审核、打印、印制表格、运送及安全措施的支出。

2、自治区高评委员会的评审经费由办事机构按参评人数每人提取50元交自治区人事厅,直属单位中评委员会办事机构按每人提取20元交自治区人事厅,用于办公支出。

3、盟市按上报自治区人事厅备案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数每人提取10元上交自治区人事厅,用于全区统一表彰、奖励及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库等费用。

4、盟市办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每本提留2元,用于打印和运送费用的支出。

5、各高评委员会办事机构开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时,各高评委员的评审费应参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讲课费标准支出,应不得少于每日100元。

所收费用属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自治区人事厅办公室统一管理,专项用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项费用开支。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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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发〔2001〕124号
成文日期 2001-08-24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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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1-08-24 18:35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
  各盟市人事(人事劳动)局,自治区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各大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计划发展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发展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第1202号)文件,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从即日起,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申报正高每人交评审费320元,申报副高每人交评审费280元;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交评审费15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交100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本费按每本12元收费。以上收费由个人支付。
      二、开支范围及标准
      1、各盟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所在盟市报送评审人员数每人提留40元,用于申报材料的审核、打印、印制表格、运送及安全措施的支出。
      2、自治区高评委员会的评审经费由办事机构按参评人数每人提取50元交自治区人事厅,直属单位中评委员会办事机构按每人提取20元交自治区人事厅,用于办公支出。
      3、盟市按上报自治区人事厅备案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数每人提取10元上交自治区人事厅,用于全区统一表彰、奖励及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库等费用。
      4、盟市办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每本提留2元,用于打印和运送费用的支出。
      5、各高评委员会办事机构开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时,各高评委员的评审费应参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讲课费标准支出,应不得少于每日100元。
      所收费用属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自治区人事厅办公室统一管理,专项用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项费用开支。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各盟市人事(人事劳动)局,自治区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各大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计划发展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发展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第1202号)文件,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从即日起,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申报正高每人交评审费320元,申报副高每人交评审费280元;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交评审费15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交100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本费按每本12元收费。以上收费由个人支付。

二、开支范围及标准

1、各盟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所在盟市报送评审人员数每人提留40元,用于申报材料的审核、打印、印制表格、运送及安全措施的支出。

2、自治区高评委员会的评审经费由办事机构按参评人数每人提取50元交自治区人事厅,直属单位中评委员会办事机构按每人提取20元交自治区人事厅,用于办公支出。

3、盟市按上报自治区人事厅备案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数每人提取10元上交自治区人事厅,用于全区统一表彰、奖励及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库等费用。

4、盟市办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每本提留2元,用于打印和运送费用的支出。

5、各高评委员会办事机构开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时,各高评委员的评审费应参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讲课费标准支出,应不得少于每日100元。

所收费用属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自治区人事厅办公室统一管理,专项用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项费用开支。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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