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对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提出要求、作出部署,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惠民生暖民心工作明晰了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的主线,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抓手,抓住宝贵机遇,用足用好政策,全力以赴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让各族人民实实在在感受到推进共同富裕在行动、在身边。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让群众就业“饭碗”端得更稳。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人社部门要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深入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全力稳就业存量、扩就业增量、提就业质量。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研究制定自治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构建责任明确、部门联动的就业工作格局,在经济结构调整、项目投资等方面优先考虑就业,在重大项目落地、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招商引资等过程中,优先考虑就业,吸纳更多本地区劳动力就业。深化促进就业“五大行动”,精准有效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全区就业大局稳定。突出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摆在突出位置,精准做好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兜底帮扶。扎实推进“技能内蒙古行动”,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培训体系,高质量开展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培训,全面提升技能培训质效。深入实施“创业内蒙古行动”,强化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建设,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持续推行“大数据 铁脚板”的就业服务模式,加快建设自治区级、盟市级零工市场,打造更多群众“家门口”的就业服务站点。
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民生保障安全网越织越密。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发展的基本方针。要坚持抓改革、促扩面、保发放、强管理多向发力,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研究出台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实施方案,探索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的创新举措,深入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盟市级管理。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推动应保尽保。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同审统办”改革,拓宽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场景。
加大人才引育创新力度,让创新发展动力越来越足。经济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要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开发、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政策体系,推动人才“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抓好人才政策组织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才服务体系构建等工作。深入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突出区域人才的比较优势,推动人才政策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和发展方向,动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实施“人才 项目”引才模式,积极培养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构建合理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事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实施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工程,加强劳动关系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人社工作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监察执法行动,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分类指导和监督,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备案。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建设,推广使用“互联网 调解仲裁”平台,推进仲裁办案标准化建设,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效。全面落实《关于做好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若干措施》,持续开展预防欠薪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持续优化政风行风,让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人社工作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优良的政风行风至关重要。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加快转变服务理念和思维方式,主动适应群众需求,优化服务供给,让群众少跑腿、办事不折腾、不求人就能办。全力抓好招商引资、诚信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的人社服务,助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一体落地。优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完善“手拉手结对联系基层”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走流程优服务”“走企业访需求”等活动。启动实施数字人社建设行动,推动更多人社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窗办”,拓展“全区通办”“跨省通办”应用范围,让更多惠企利民政策“免申直享”“直达快享”“无感智办”。推广人社服务与基层治理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推动人社服务向下延伸,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办理人社业务。
《内蒙古日报》刊发署名文章:以实干实绩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对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提出要求、作出部署,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惠民生暖民心工作明晰了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的主线,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抓手,抓住宝贵机遇,用足用好政策,全力以赴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让各族人民实实在在感受到推进共同富裕在行动、在身边。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让群众就业“饭碗”端得更稳。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人社部门要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深入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全力稳就业存量、扩就业增量、提就业质量。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研究制定自治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构建责任明确、部门联动的就业工作格局,在经济结构调整、项目投资等方面优先考虑就业,在重大项目落地、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招商引资等过程中,优先考虑就业,吸纳更多本地区劳动力就业。深化促进就业“五大行动”,精准有效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全区就业大局稳定。突出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摆在突出位置,精准做好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兜底帮扶。扎实推进“技能内蒙古行动”,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培训体系,高质量开展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培训,全面提升技能培训质效。深入实施“创业内蒙古行动”,强化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建设,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持续推行“大数据 铁脚板”的就业服务模式,加快建设自治区级、盟市级零工市场,打造更多群众“家门口”的就业服务站点。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民生保障安全网越织越密。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发展的基本方针。要坚持抓改革、促扩面、保发放、强管理多向发力,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研究出台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实施方案,探索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的创新举措,深入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盟市级管理。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推动应保尽保。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同审统办”改革,拓宽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场景。加大人才引育创新力度,让创新发展动力越来越足。经济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要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开发、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政策体系,推动人才“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抓好人才政策组织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才服务体系构建等工作。深入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突出区域人才的比较优势,推动人才政策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和发展方向,动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实施“人才 项目”引才模式,积极培养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构建合理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事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实施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工程,加强劳动关系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人社工作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监察执法行动,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分类指导和监督,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备案。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建设,推广使用“互联网 调解仲裁”平台,推进仲裁办案标准化建设,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效。全面落实《关于做好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若干措施》,持续开展预防欠薪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农牧民工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政风行风,让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人社工作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优良的政风行风至关重要。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加快转变服务理念和思维方式,主动适应群众需求,优化服务供给,让群众少跑腿、办事不折腾、不求人就能办。全力抓好招商引资、诚信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的人社服务,助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一体落地。优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完善“手拉手结对联系基层”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走流程优服务”“走企业访需求”等活动。启动实施数字人社建设行动,推动更多人社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窗办”,拓展“全区通办”“跨省通办”应用范围,让更多惠企利民政策“免申直享”“直达快享”“无感智办”。推广人社服务与基层治理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推动人社服务向下延伸,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办理人社业务。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对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提出要求、作出部署,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惠民生暖民心工作明晰了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的主线,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抓手,抓住宝贵机遇,用足用好政策,全力以赴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让各族人民实实在在感受到推进共同富裕在行动、在身边。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让群众就业“饭碗”端得更稳。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人社部门要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深入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全力稳就业存量、扩就业增量、提就业质量。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研究制定自治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构建责任明确、部门联动的就业工作格局,在经济结构调整、项目投资等方面优先考虑就业,在重大项目落地、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招商引资等过程中,优先考虑就业,吸纳更多本地区劳动力就业。深化促进就业“五大行动”,精准有效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全区就业大局稳定。突出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摆在突出位置,精准做好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兜底帮扶。扎实推进“技能内蒙古行动”,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培训体系,高质量开展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培训,全面提升技能培训质效。深入实施“创业内蒙古行动”,强化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建设,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持续推行“大数据 铁脚板”的就业服务模式,加快建设自治区级、盟市级零工市场,打造更多群众“家门口”的就业服务站点。
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民生保障安全网越织越密。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发展的基本方针。要坚持抓改革、促扩面、保发放、强管理多向发力,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研究出台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实施方案,探索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的创新举措,深入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盟市级管理。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推动应保尽保。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同审统办”改革,拓宽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场景。
加大人才引育创新力度,让创新发展动力越来越足。经济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要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开发、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政策体系,推动人才“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抓好人才政策组织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才服务体系构建等工作。深入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突出区域人才的比较优势,推动人才政策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和发展方向,动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实施“人才 项目”引才模式,积极培养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构建合理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事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实施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工程,加强劳动关系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人社工作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监察执法行动,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分类指导和监督,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备案。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建设,推广使用“互联网 调解仲裁”平台,推进仲裁办案标准化建设,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效。全面落实《关于做好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若干措施》,持续开展预防欠薪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持续优化政风行风,让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人社工作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优良的政风行风至关重要。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加快转变服务理念和思维方式,主动适应群众需求,优化服务供给,让群众少跑腿、办事不折腾、不求人就能办。全力抓好招商引资、诚信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的人社服务,助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一体落地。优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完善“手拉手结对联系基层”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走流程优服务”“走企业访需求”等活动。启动实施数字人社建设行动,推动更多人社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窗办”,拓展“全区通办”“跨省通办”应用范围,让更多惠企利民政策“免申直享”“直达快享”“无感智办”。推广人社服务与基层治理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推动人社服务向下延伸,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办理人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