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医科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23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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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内蒙古医科大学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1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及拟引进单位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清明,女,1993年3月,博士研究生(理学博士学位),拟引进到内蒙古医科大学民族医药创新中心,专业技术岗(科研岗)。

二、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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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对内蒙古医科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j9国际站登录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对内蒙古医科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内蒙古医科大学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1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及拟引进单位进行公示。一、公示对象清明,女,1993年3月,博士研究生(理学博士学位),拟引进到内蒙古医科大学民族医药创新中心,专业技术岗(科研岗)。二、公示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三、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受理电话:0471-6946229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23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内蒙古医科大学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1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及拟引进单位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清明,女,1993年3月,博士研究生(理学博士学位),拟引进到内蒙古医科大学民族医药创新中心,专业技术岗(科研岗)。

二、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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