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经发布引才公告、资格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 拟引进姜双双等3名博士,具体如下: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11日
关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经发布引才公告、资格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 拟引进姜双双等3名博士,具体如下:一、公示对象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三、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受理电话:0471-6946229附件: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11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经发布引才公告、资格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 拟引进姜双双等3名博士,具体如下: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