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2023年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4 11:33
【字体大小: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和《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2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绿色通道”

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文档:引进名单.xlsx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2023年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j9国际站登录

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2023年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和《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2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进行公示。一、公示对象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三、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14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和《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2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绿色通道”

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14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