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16条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科研人才奖励支持拟入选企业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有关精神以及《自治区“招商引智聚才”工程工作方案》部署安排,围绕自治区2023年确定的16条重点产业链,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农牧厅、能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等产业链责任部门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链上企业引育高层次科研人才工作进行专家评审。共评选出拟支持企业57家,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函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71—6610231、6946229(传真)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6号楼304室
附件: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16条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科研人才奖励支持拟入选企业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10日
关于对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16条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科研人才奖励支持拟入选企业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16条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科研人才奖励支持拟入选企业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有关精神以及《自治区“招商引智聚才”工程工作方案》部署安排,围绕自治区2023年确定的16条重点产业链,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农牧厅、能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等产业链责任部门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链上企业引育高层次科研人才工作进行专家评审。共评选出拟支持企业57家,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函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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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16条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科研人才奖励支持拟入选企业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10日
关于对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16条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科研人才奖励支持拟入选企业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有关精神以及《自治区“招商引智聚才”工程工作方案》部署安排,围绕自治区2023年确定的16条重点产业链,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农牧厅、能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等产业链责任部门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链上企业引育高层次科研人才工作进行专家评审。共评选出拟支持企业57家,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函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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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6号楼304室
附件: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16条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科研人才奖励支持拟入选企业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