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一)所需材料
1.调解申请书(一式两份,随被申请人、第三人数量增加而递增)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社保卡):
劳动者作为申请人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时需提交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相关文书,用人单位的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3.证据材料(一式两份,随被申请人、第三人数量增加而递增)
(二)地址及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1.办理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七号楼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楼203室(公交路线:公交59路、2路、青城2号线、89路新世纪广场下车)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0471-6945012
(三)相关材料
详见附件。
二、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一)所需材料
1.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随被申请人、第三人数量增加而递增)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
劳动者作为申请人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时需提交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相关文书,用人单位的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3. 证据材料(一式两份,随被申请人、第三人数量增加而递增)
(二)地址及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1.办理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七号楼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楼211室(公交路线:公交59路、2路、青城2号线、89路新世纪广场下车)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0471-6610125